黑人女权主义作家:萨拉·E·赖特

1969年,出生在马里兰生活在曼哈顿的美国黑人女作家萨拉·E·赖特(Sarah E. Wright)出版了她的第一部小说,《这孩子要活着》(This Child’s Gonna Live)这部由德拉科特出版社(Delacorte Press)发行的作品描绘了大萧条时期生活在马里兰渔村的一位穷困潦倒的黑人妇女及其家人的生活。这部经常与佐拉·尼尔·赫斯顿( Zora Neale Hurston)的作品相提并论的作品的非凡之处在于它通过一位女性的视角来展示黑人的经历。赖特的这一展示手法远远早于托尼·莫里森(Toni Morrison)和艾利斯·沃克(Alice Walker)。

《这孩子要活着》在当时受到了美国国内批评家的一致称赞,是《纽约时报》1969年度的最杰出作品。那一年的早些时候,小说家-沙恩·斯蒂文斯(Shane Stevens)在《时代书评》(The Times Book Review)上发表评论,把这部小说称为一部“小小的经典之作”,又补充道,“萨拉·赖特的成功在于这部小说是对生命战胜死亡的欢庆。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它都是一项给人以深刻印象的成就”。

赖特女士此后再也没有发表过其他小说。2009年9月13日,她在曼哈顿去世,享年80岁。时至今日,在文学圈内,她的那部《这孩子要活着》仍然倍受推崇。遗憾的是,在圈子以外,她却鲜为人知。

当詹姆斯·鲍德温(James Baldwin)、理查德·赖特(Richard Wright)、和拉尔夫·埃里森(Ralph Ellison)这样的黑人作家着力展示黑人男性的生活经历和心路历程的时候,赖特女士的作品是最早关注种族、阶级和性别等各种综合因素的作品之一。1986年和2002年,女权主义者出版社(the Feminist Press)两次重印了这部作品。时至今日,这部作品仍有新版印刷。

当然也不是所有的人都对这部作品推崇有加。批评家欧文·豪(Irving Howe)在《哈珀斯杂志》(Harper’s Magazine)上具文指出这部小说的风格“过于考究”。不过大多数人对赖特女士大量使用诗歌语言,并且当地方言巧妙地融合在一起的语言风格,以及她表述作为黑人、女性、农民和穷人的困境的能力大加赞扬。

萨拉·伊丽莎白·赖特1928年12月9日出生于马里兰州的威提普金。这是东海岸的一个具有历史意义的自由黑人社区。她的父亲是一位采牡蛎的工人;她的母亲剥牡蛎壳,捡谷穗。萨拉几乎有“一打”兄弟姐妹,其中有些童年时就夭折了。她大约在8岁的时候就开始写诗了。

从萨利斯贝里的黑人高中毕业以后,萨拉升入了哈佛大学,在那儿她担任一名报纸编辑。她在毕业前就离开了哈佛。她的丈夫说,那是“因为她确确实实饥饿难耐”。她的父母根本没有钱给她买东西吃。

1940年代后期,赖特女士搬迁到费城,10年后又迁往纽约。在纽约的一座三室的公寓里,她开始着手写着那部《这孩子要活着》。

除了她的丈夫凯以外,赖特女士(私下里,人们称她为萨拉·赖特·凯<Sarah Wright Kaye>)一个儿子、一个女儿,以及其他一些家人和亲戚。

她还留下了一个盒子,里面有一部她的未完成的小说的手稿。这是计划中的三部曲中的第二部。在她创作期间,她从来没有跟别人(包括她的丈夫在内)谈论过她的这部作品。估计这部作品在不久的将来一定会以某种方式与读者见面的。

【此文系依据这篇文章编译整理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