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鲁克林荒唐事”是苌苌2008年5月12日写在“思维的乐趣”上的一篇文章,介绍了美国作家保罗·奥斯特的一些相关情况和他的一些主要作品。读完了拿过来放在我这儿,图个方便。苌苌另外还有一篇短文也谈到了相关的话题。
美国作家保罗·奥斯特年轻时住在巴黎,以翻译法国文学作品为生。于是,就说到他的小说受到存在主义作家的影响,这显得挺没劲的。最早看到的他的书是《纽约三部曲》,是他写于1980年代初的作品,那时的他三十出头,野心大于天,正在找寻从法国文学影响到美国文学传统的桥梁。保罗·奥斯特还是爱伦·坡的拥趸,在三部曲之一的《玻璃城》中,他创造了一个侦探小说作家奎恩,一天,他接到一个打错的电话,说找一位名字叫做“保罗·奥斯特”的侦探,他将错就错,揽上了私家侦探的活儿。随后就不断给自己设置稀奇古怪的悬念,终于将自己编制到一种不由自主的行动规程中。
有时读小说,能感到这样的差别,有的作家写下第一句话的时候,面对的是30页纸,有的面对的就是一页纸,他心里没有一个整体的框架,天马行空,今天写完这页,明天再想接下来怎么写。说得再清楚点,你会感觉他仅仅是为填满这页纸而写,这种写法,有过写作训练的人,就觉得太油,至少《纽约三部曲》给人感觉是这样。在《玻璃城》中,奎恩跟踪他的被监视人,不得头绪,就在地图上把他行走的路线勾勒下来,渐渐发觉他每天行走的路线像一个字母。一段时间下来,答案是:THE TOWER OF BABEL—— 巴、别、塔。一个作家可以无聊到什么程度,可见一斑。因为一开始这样的印象,不免对他有偏见。也确实被奥斯特的言词弄得不胜其烦,很难全神贯注地读下去。你以为会了解到一个故事,或者至少像故事那样的东西,但通篇都是些废话,郑重其事地写:“谎言可能永远不会破灭,甚至真理也并不都是真理。”其实言之无物,没完没了。一个章节看过去,看到最后,意识到自己什么都没看进去。
然而,国内有几个很好的出版编辑推崇保罗·奥斯特,他的译作在这一年内,一本接一本地出来,潜意识中,还是一直在默默等待一本可以校正对他的印象的作品。直到不久前,看到《布鲁克林的荒唐事》,这是他很新的一部作品,写于2005年,书名很吸引人,而封面果然就是一张布鲁克林大桥的照片。很多年前,有一部电影,把这座大桥给彻底史诗化了。在《美国往事》中,经常出现在背景画面中的布鲁克林大桥,象征了“面条儿”的成长:当大桥还在打桩的时候(注:大桥实际建造于影片故事发生的40年前),他是个青涩少年,当大桥完工的时候,他成了黑帮领袖,当35年后大桥周围布满了高速公路的时候,只有他和大桥还是老样子。电影讲的是几个布鲁克林混混的人生,一说起来,总是记得穿着黑色大衣的伙伴们,意气风发地走在直冲云霄的布鲁克林大桥下面,也挺伤感的。所以“布鲁克林”在我的字典里更多是代表一种强调群体生活,守旧但也充满生气,脚踏实地但也充满冒险的生活风格,而不是日后,辣妹和小贝的大儿子布鲁克林(因为在纽约的布鲁克林怀上他而得此名),所象征的个性化狂欢。
《布鲁克林的荒唐事》的气息和拍摄于二十多年前的电影是一脉相承的。小说主人公是刚刚退休的内森,在医生下了死亡判决书后回到出生地布鲁克林生活,小说就以内森在布鲁克林的生活为核心展开,穿插讲到他的妻女,外甥,外甥的老板,书店员工,外甥女,美丽女邻居的故事,每个人的故事都引人入胜,如同惠特曼在诗歌《布鲁克林渡口》中写到的:“衣著普通的男男女女,在我看来,你们却如此新奇/多年以后将从此岸渡到彼岸的人,不会想到/此时的我,对于你们是怎样的关切,怎样的默念。”保罗·奥斯特是深得其要领吧,每个人的人生都是精彩的小说,更何况是在纽约。荒唐事也多,又涉及到婚姻伦理、同性恋、邪教、文学争论,故事说荒唐也荒唐,但也合情合理,读来有趣,让我们社会的读者也有所联想和启发。
像纽约或者上海这样的城市,它有一点很迷人。没人问别人为什么来,好像每个人都有点什么要藏着(小说里每个主人公的故事的确如此),多元化的大都会制造了一种亦紧张亦和谐的社会气氛,对新来者有种平等的吸引力,提供给每个人一个生机勃勃的新的开始,它保护着身份完全不同的人。到处都是这样的人:他们不知道自己有多非凡,而这种非凡已经成为一种平凡。布鲁克林相对曼哈顿来说,又是一个生活节奏稍慢,相对悠闲的所在。外甥汤姆是消费过剩后成长起来的一代,是那种典型的“生活无忧便自己找罪受”的年轻人,曾经是名牌大学里才华横溢的学生,每个人都觉得他前途无量,但他的怀疑和内省精神,最终让成了悲观厌世者,强迫自己去体验“苦役”的因素,先是开出租,后来在一个旧书店打工,体重增加,丧失自信,对现实不满意,而理想的女孩出现在眼前时又不敢去碰。书店老板哈里曾经是个诈骗犯,冒险家,诈骗犯也是分境界的,他心怀救世理想,冒险家基因让他从根本上无法长久享受对安逸的生活,最后“天鹅般纵身一跃进入永恒的伟大境界”。书店的另一名店员拉弗斯,是个异装癖的HIV阳性的同性恋者,哈里把他保护在自己的羽翼下。在拉弗斯身上有种强烈的品行,摒弃了虚荣和贪欲。而虚荣和贪欲让大多数现在社会人变得那么脆弱,以至无法抵挡这个世界的种种诱惑。闪现在内森身上的可贵之处,是他懂得包容和尊重别人的生活方式,虽然他自己早年的家庭生活不太如意,但在和亲人、朋友相处的一年间,感悟到人生的真谛,懂得了爱情、亲情和友谊的重要,重新理解生命的意义,以自己的行动帮助别人获得温暖和幸福。
故事发生在2000到2001年之间,背景中也提到了美国大选,伊战,恐怖分子袭击纽约等,当时,奥斯特是对美国的政治和国际问题感到失望的情况下构思这部作品的。美国人向来是乐天派,并且对自己的乐观振振有词。保罗·奥斯特援引电影导演比利·怀特的话说:“当你感到自己开心地仿佛站在世界之巅的时候,你应该写一出悲剧,而当你感到情绪黑暗低沉的时候,就应该写喜剧。”于是奥斯特也想,“现在我要写喜剧。我觉得人类最终还是有希望的,黑暗之中还是能看到光明。”虽然是个好莱坞式的大团圆结局,作者不允许自己悲观,但无法掩饰内心的悲观。内森、汤姆和哈里试图寻找“生存旅馆”,一个内心庇护所,在现实世界中生活不下去的时候可以去的地方。最后通过作者的妙笔生花,在纽约市内解决了,小说中越是“天上掉馅饼”的情节,越是衬托出现实的无奈。
保罗·奥斯特1947年生于新泽西的一个犹太家庭,他的母亲是布鲁克林人,十几年前,他搬回到布鲁克林定居,就住在一栋典型的褐色砖石的楼房里,他的工作室在家附近的另外一套房子里,没有电话,没有电脑,在那里,他进行着写作生涯后期的创作,《幻影书》、《神谕夜》,写电影《烟》的剧本。《布鲁克林荒唐事》中,他写他所熟悉的街区、邻里。有真实的街道,咖啡店,小意大利餐馆的名字。后来同样居住在纽约的译者陈安去拜访作者,奥斯特告诉他,所有人都是虚构的,但只有一个人物例外,就是“美丽的完美母亲”。他在布鲁克林街头多次看到她陪两个孩子等校车,在校车来到之前,他们坐在楼前台阶上,她常用双臂一左一右地搂着孩子们的腰,最触动人的是她搂抱和抚摸孩子的姿态,绝对自如,完全沉浸于那个现在存在并将继续存在的时刻,他从未见过表达得如此深长而朴素的母爱,这令他难以忘怀。看完小说,很同意美国一个书评人的说法:“如果你从未读过保罗·奥斯特的作品,《布鲁克林的荒唐事》是最好的开始。”接下来想找时间,把他其它已翻译出版的作品《幻影书》、《神谕夜》等,重新找出来看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