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o short to be a novel, too long to be a short story。
美国小说评论家泰勒·安特里姆(Taylor Antrim)认为Novella(即我们所谓的中篇小说)具有长篇小说(novel)所无法企及的优点。他因此撰文“歌颂简短”(In Praise of Short),盛赞中篇小说的极致美丽。
安特里姆认为中篇小说是一种最为引人入胜的小说形式;中篇小说顺应了我们这个时代紧张忙碌的生活节奏的需要,能够充分满足人们的阅读需求。中篇小说的篇幅一般为60~120页。既没有达到长篇小说的长,又大大超越了短篇小说的短。同时,中篇小说的开放式结尾和引人入胜的曲折离奇的叙述形式在小说家族中得到了最为充分的运用和施展。和短篇小说一样,中篇小说中的情节不是最为至关重要的;然而,由于没有短篇小说对结构的严苛的限制,读者又可以有足够的空间去发挥想象,展开探索。换一种说法,中篇小说通常采用切分结构,它所产生的效果并非迅捷形成的,而是不断累积的。因此,中篇小说往往能够做到长篇小说所无法企及的事情。中篇小说的骨子里就是剪不断理还乱的爱恨情仇。它不是你说的一个什么东西,更不是其它的任何东西。它就是它。它总是能够引发你的思考,不断的思考,就仿佛在诱使你走入漆黑而又曲折的胡同,可是总也找不到可以看见光亮的出口。
安特里姆还列举了一些著名的中篇小说来佐证他的观点。他所列举作品分别为:赫尔曼·麦尔维亚(Herman Melville)的《书记员巴托比》 (Bartleby the Scrivener);林涛(Tao Lin,音译)的《美国服装店窃案》(Shoplifting at American Apparel );伊姆雷·科尔台泽(Imre Kertész)的《大英国旗》(The Union Jack);唐·德利洛(Don DeLillo)的《欧美伽点》(Point Omega);安·贝厄迪(Ann Beattie)的《在男人身边》(Walks With Men)和让-克里斯托夫·瓦尔塔特(Jean-Christophe Valtat)的《03》(03 )。
虽然,安特里姆在其文章中表达的对于中篇小说的赞美之词可能有些过于夸大,但是我得承认,中篇小说确实能够带给我更多的阅读快感……
补充一句,我对长长篇小说不反感,对短篇小说也很有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