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对这位有着爵位的英国女作家、文学批评家的了解不多。因为我的一位弟子说准备在论文中分析探讨这位拥有CBE和DBE头衔的作家的名作Possesions(中译名《隐之书》),于是便查阅一些有关这位作家的相关资料。她针对小说、及小说创作所发表的相关言论引起了我强烈的共鸣。以下三条拜亚特言论颇具代表性:
- 我写小说是因为我对语言有着无限的热爱。小说是由语言构建起来的艺术品,是通过一个人独力完成,并且也是给一个人独自去阅读的——希望有许许多多的个人去阅读。因此,我对读者的想法、作者的意识、以及书中的人物和叙述者的思想活动也非常感兴趣。我喜欢写那些思想者——对于他们来说,思考和性爱或者吃饭一样不可或缺、令人兴奋(或者包含痛苦)。这并不意味着我想把我的作品变成纯理性的书籍,或者完全就是各种观点的交锋。
- 我非常喜欢小说中的形式规范——我喜欢去发现其中各式各样的人物、事物、相貌、以及特定的时间和地点,并且努力使其相互间形成联系。不过我也喜欢把小说当作一个开放性的形式的观点,认为它可以无所不包,就像詹姆斯所说的那样,是一个“皮囊松垮的怪兽”。从脾性和道德上来讲,我更喜欢小说拥有许多人物和意识中心,而不是那种视角窄小的小说,不管是作者的还是其中的人物的。
- 我不喜欢说教和劝诱的小说。(我害怕那些具有非常强烈信仰的人,尽管我崇拜那些擅于思考、思路缜密的人。)小说是一种不可知论的形式——它探索世界、描述生活。随着作品的进展,小说家和读者于是对这个世界有了更多的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