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维·洛奇谈创作

这篇戴维·洛奇谈创作的文章转载自“上海译文的博客”。原文标题为“‘反现代主义反现实主义’——专访英国当代小说家戴维·洛奇”,作者苌苌。原文刊发于《新京报》2010年6月19日。

抛开生活方式不谈,为节育而苦恼的一部分人,是否知道在世界上还有一部分人为不能节育而苦恼?后者,正是英国当代小说家戴维·洛奇的小说《大英博物 馆在倒塌》探讨的主题,这本书已于今年三月由上海译文出版社出版。

不能节育的苦恼

《大英博物馆在倒塌》,和它引人入胜的名字给人的感觉有所不同,这部创作于1965年的小说最大的主题是围绕宗教中的道德观展开的。小说的主人公是不到 三十岁的爱坡比夫妇,一方面要应付在读博士生的潦倒生活,一方面还要迎接由于他们的安全期避孕法失败而一个接一个出生的孩子。工作时间不断被照顾孩子的责 任占用,日子过得捉襟见肘,新生命的到来对于已经有三个小孩的夫妇,已不再是幸福且令人愉悦的事情。很容易从男主人公的名字Adam Appleby看出其中的谐谑的意味———“你就自食其果吧!”

1960年,口服避孕药问世,然而对于保守英国的天主教徒而言,它带来的福祉却很有限。因为罗马教廷有关节育的教义,禁止教徒使用人工手段避孕。同是天主 教徒的作者戴维·洛奇回想当年说:“我们对天主教会有一种兴许天真但却高尚的认识。教会像个俱乐部,有自己的章程,如果你想享受会员的权益,就必须遵守它 所有的规章,而不是只去遵守哪些于自己有利的规章。在当年,我们这代人深信必须严格遵守教廷禁止采用各种人工手段避孕的指令。”进入60年代,这个矛盾日 益凸显出来,一方面是黄体酮避孕药的发明,教廷到底是否会为这种新玩意儿网开一面有待论证;另一方面是1958年教皇若望二十三世号召教廷现代化,呼吁与 当代社会现实更加紧密地结合,但并不是所有教廷人士都能接受他的开诚布公的精神。

小说的背景正是在教廷的决定尚不明朗的状态下发生的。 “当时很多天主教徒寄希望于教廷改变教义,而本书的创作,在某种意义上正是对此略尽绵薄之力。”

逃避现实主义的实验

“从最初萌生创作念头开始,我就意识到我的小说会是一出喜剧。”戴维·洛奇说。“学者型神经衰弱的一种特殊形态,”亚当的朋友凯末尔如此评说他,“你再 也无法把生活和文学区分开了。”“噢,才不呢。”亚当反驳说,“文学大多讲性爱,不怎么讲生孩子的,而生活恰恰相反。”戴维·洛奇告诉记者,关于文学母题 的探讨是这部小说的另外一个主题。

1964年,戴维·洛奇时年二十九,正是和主人公亚当差不多的年纪。是一个穷酸的年轻教师,两个幼儿的父亲。这年他获得哈尼斯联邦奖金,带着全家到美国 去研究美国文学,在那里他很快完成了《大英博物馆在倒塌》的创作。“亚当·爱坡比和他妻子的生活,不是我和我妻子的化身,但佯装无关是徒劳的。”戴维·洛 奇告诉记者,“在很久以前,我妻子和我就决定了我们自己的计划生育的方式。但倘若不是在我们婚姻生活早期发现教廷允许的节育方法毫无安全可言,也不会想到 写这样一部小说。”

“这是我第一部真正意义上的实验小说。”戴维·洛奇说,“我第一次大量地使用诙谐和戏仿的手法。用后现代的手法写的小说,它同时是反现代主义的,也是反 现实主义的。”至于关于书中的一些细节问题,他坦承想不起原文了。“我也不想重看。当时我那么年轻,那几乎是另外一个我。要是我今天看,肯定会想重写一些 片段或者干脆删掉。但这也是我第一次开始尝试写诙谐小说。它的成功为我指明了未来创作的方向。”

文为心声

格雷厄姆·斯威夫特(Graham Swift)是一位英国作家。迄今为止,他已经出版了8部小说。其中,他的《最后的命令》(Last Orders)获得了1996年布克奖。他的作品总是以英格兰乡村为背景,颇有托马斯·哈代(Thomas Hardy)的风范。长期以来,斯威夫特从来不允许其自身的生活影响他的文学创作。他致力于简约的、口语化的散文风格,寻求通过强调区域独特性来描绘普世的真理。英国批评家西里尔·康诺利(Cyril Connolly)在其《承诺的敌人》(The Enemies of Promise)一书中将作家们划分为“官话”作家(如普罗斯特、伍尔芙等)和“方言”作家(如奥威尔、海明威等)。以此看来,斯威夫特显然属于第二种类。

 

写小说的格雷厄姆·斯威夫特最近推出了他的第一部非虚构作品《做大象:文为心声》(Making an Elephant: Writing from Within)。其实也就是他的一部非小说类的文集。《做大象》这个标题来源小时候的斯威夫特为了引起父亲对他的注意而亲手用木头做成的一头大象。在这部作品,斯威夫特细数了他过去生活中的种种往事。他解释说他一直很鄙视那种认为作家总是为了获取小说素材而行使观察生活的使命的观点。换句话说,也就是斯威夫特从来不认为作家一定要观察生活、体验生活。他的这部洋洋巨著体现出了他的一种思考。他是在通过将20多年来他的散文、访谈和诗歌串联起来,从而构建出一部编年史,以表明他如何逐步成长为作家的历程;是在把他所经历过的生活的碎片聚拢起来。

 

斯威夫特对他所取得的成功表示了惊讶,因为注意到他没有任何可资他在文学领域取得成功的家族背景。斯威夫特解释说他自学写小说,独自摸索、万分艰辛,好在结果还是令人满意的。1970年代初,他在约克大学度过了三年时光,凭借一份研究生奖学金,试图尽快完成他的博士课程。与此同时,他写了他的第一部小说。但由于他本人觉得小说糟糕透顶而放弃。

 

斯威夫特写得最好的散文之一是提交给出版商艾伦·罗斯的那篇。对此,斯威夫特至今念念不忘。他说罗斯给了他一个机会,让他看到了出版的希望,使他从此不再是文学道路上的一位孤独的旅人。此外,斯威夫特还温馨地回忆了他与凯左·伊什古洛(Kazuo Ishiguro)、萨尔曼·拉什迪(Salman Rushdie)等人的友谊。

 

这其中,最感人至深的散文也许应该算是描述和泰德·休斯(Ted Hughes)一起钓鱼的经历。斯威夫特回忆道,“有一次,当我与他告别回伦敦去的时候,不经意地感慨‘回到真实的世界’。他却几乎是表情严肃地说,‘不,这就是真实的世界’”。

 

至于说到他本人的小说世界,斯威夫特如数家珍,大谈他的创作目的。然而,他却很少提及他是如何创作出那些作品的。当然,这也不是什么大毛病。按照斯威夫特的说法,他的创作主要受到他的本能的指引。他说,“长期以来,我的最大的恐惧就是丧失掉那种真实的灵感。如果你坐下来,全身心地、有条不紊的思考某件事情,你的恐惧就是这样的思考将会抵消掉那种真实的情感”。还好!这样的事情在斯威夫特的小说中没有发生,在他的这部总结过去的作品集中也没有发生。

【此文系依据这篇文章编译整理而成】

女权主义战士玛丽莲·弗兰奇

作家、女权主义活动家玛丽莲·弗兰奇(Marilyn French)曾经凭借其处女作《女人们的房间》(The Women’s Room)而被推上了女权主义运动的领导地位,在女权主义运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由于心脏病发作,于5月2日在曼哈顿的家中去世,享年79岁。

对妇女们遭受的待遇有着非常坚定的认识,加她善于用文字表述的天赋,弗兰奇夫人从一个只会对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已婚妇女的生活状况默默生气的高级知识分子转变成了一位谴责她周围的男权社会,代表她的性别发表言论的女权主义活动家。她曾经宣称:“我的生活目标就是要改变整个西方文明的社会和经济结构,使之成为一个女权主义世界”。

她的第一部,也是最有名的小说《女人们的房间》发表于1977年,讲述了一位在1950年代经历了离婚之痛的性格温顺的妇女艰难的自我发现之旅,描述了米拉·沃德和她的朋友们在哈佛大学研究生院的生活,以及他们成长成为独立女性的历程。这部作品出版之后销售量超过2000万册,被翻译成了20多种语言。当时的评价是:全世界的妇女们都在捧读这本书。有人把这部小说对女权运动的影响与拉尔夫·埃里森(Ralph Ellison)的《看不见的人》(Invisible Man)对种族平等运动的影响相提并论。

此后的弗兰奇夫人继续出版小说、散文、文学评论等作品,主题都是有关男性对女性的欺压和不公。她在《针对妇女的战争》(The War Against Women, 1992)中写到:“男人们需要控制女性的观点也许建立在他们自己的边缘化和空虚的基础之上;我们不知道它根源,男人们也从来不愿费力去探寻其根源”。

批评家们指责弗兰奇夫人的作品“反男性”。他们经常引用的例证就是《女人们的房间》的一位女性人物说的话:“所有的男人都是强奸犯,他们就是那样的人。他们用他们眼神、他们的律法、他们规范强奸我们”。

1992年,常年吸烟的弗兰奇夫人被查出患有食道癌,并且被告知只可再活几个月了。但是她成功地战胜了病魔。这段经历(包括连续10天昏迷不醒)被她写进了《在地狱的日子》(Season in Hell: A Memoir, 1998)这部回忆录。她写到:“不能说我很高兴我生过病。但是,我很高兴那次病痛,假如它是无可避免的话,它把我带到了现在这个地方,比以往带过的地方都要好”。但是,无论如何,病魔还是一直纠缠着她。

在遭受病痛折磨,甚至被判了死刑的日子里,弗兰奇夫人持续坚持她的创作,不断出版新作。最杰出的是4卷本的《从黄昏到黎明:一部女人的历史》。这部妇女历史的最后一卷显示出了作者对妇女未来的乐观态度。有评论家评价这部恢弘巨著时说:“妇女第一次有了属于自己的历史。世界改变了,是她(弗兰奇夫人)帮助改变了这个世界”。

玛丽莲·弗兰奇于1929年11月21日出生在纽约的布鲁克林。她的父亲E. 查尔斯·爱德华兹是一位工程师,母亲伊莎贝尔·哈兹·爱德华兹是百货商店的售货员。她在位于长岛汉普斯戴德区的霍夫斯特拉学院学习哲学和英国文学,分别于1951年获得学士学位,1964年获得硕士学位。1964年至1968年,她在霍夫斯特拉教授英语。此后赴哈佛大学获得了博士学位。1972年至1976年,她在马塞诸塞州沃尔赛思特的圣十字学院担任副教授。她于1950年嫁给律师罗伯特·M·弗兰奇;1967年,两人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