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学术为业(下)
马克斯·韦伯 著 冯克利 译
6.价值的多元性
我只想问一句,在讲授教会形式和国家形式或宗教史的课程上,如何让一名虔诚的天主教徒和一名共济会[18]信徒得出同样的价值判断呢?这样的问题是不会有答案的。但是从事学术教育的人,必须希望并要求自己,以他的知识和方法,他对这两种人都会有所助益。诸位会十分正确地说,对于基督教兴起的事实,如果由某位对教义没有先入之见的教师来讲述,那么一个虔敬的天主教徒是不会接受他的观点的。诚哉斯言!但区别却在于: “无预设前提 “——从拒绝宗教皈依的意义上说——的科学,不承认 “奇迹 “和 “神启 “。如果科学认可这种事,它便违背了自己的前提。宗教信仰承认奇迹和神启。 “无预设前提 “的科学对信徒的期待不多不少,只是要他承认,假如对事件的解释不需要那些超自然因素——经验解释必须作为偶然因素加以排斥的因素——介入,那就必须用科学所浓度的方式进行解释。信徒即使不违背自己的信仰,也可以做到这一点。
但是,对于那些不在乎事实本身,只以实际立场为重的人,科学的成就便是毫无意义的吗?大概如此。但无论如何,有一件事情是可以做的。无论是谁,只要他是一名正直的教师,他的首要职责就是教会他的学生承认 “令人不舒服的 “事实,我是指那些相对于他们的党派观点而言不舒服的事实。
对于一切党派观点来说,都有些十分令人不舒服的事实,对我也是如此。我相信,如果从事学术教育的人,迫使自己的听众习惯了这样的事情,他所取得的成就便超出了单纯的知识成就。对于如此明白的事,或许没必要说些听上去虚张声势的话,但我甚至愿意不避鲁莽之嫌,用 “道德成就 “这样的词语去形容它·
到此为止,我只谈了避免把个人观点强加于人的实际理由。但可说的话还有不少。除非是在讨论达到预先设定的目标所应采取的手段, “从学术上 “为实践方面的立场作鼓吹是不可能的,这有着极为深刻的原因。从原则上说,这样的鼓吹没有意义,是因为世界上不同的价值体系有着相互冲突的立场。我不打算赞同詹姆斯·穆勒[19]的哲学,但他在晚年就这个问题所说的话却是正确的:如果从纯粹经验出发,必入多神论的领地。这样的有些肤浅,听起来诡诈难解,却包含着一些真理。我们今天毕竟再一次明白了,有些事情,尽管不美但却神圣,而且正是因为它不美且只就它不美而言,才变得神圣。诸位在《以赛亚书》第53章和《诗篇》第22篇便可找到这样的例证。自从尼采以来我们便已知道,有些事情,不仅是它尽管不善而成为美的,并且只从它不善这方面看,它才是美的。在更早一些的波德莱尔以 “恶之花 “[20]命名的的诗集中,各位也可找到这种观点。有些事情虽不美、不神圣、不善,却可以为真,此乃一项常识。这些现象,不过是不同制度的神和价值之间相互争斗的最普通的例证。无论人们如何处理这个问题,对于法国人和德国人的价值,我也不知道如何去 “科学地 “做出判定。这里也有不同的神在无休止地相互争斗。这同未从神和魔鬼的法术中解脱出来的古代世界并无差别,只是含义有所不同罢了。希腊人时而向阿芙罗狄蒂献祭,时而又向阿波罗献祭,所有的人又都向其他城邦的诸神献祭,今日的情形也如出一辙,只是那些礼俗中所包含的神秘的、内心深处又是真实的变化,已遭除魅和剥离而已。在这些神和它们之间的争斗中,起主宰作用的绝对不是 “科学 “,而是命运。我们所能了解的,只有神对于这个或那个制度有什么作用。教授在课堂上的讨论至此已达到极限,即使如此。生活中的重大问题远未获得解决。但是在这个领域,大学之外的势力却有他们的说法。对于摩西在山上的道德训词[21],诸如 “莫要抵抗恶行 “、或再给他另一面脸之类,谁能站出来 “科学地加以驳斥 “呢?但是以现世的眼光看,有一点是很清楚的:这是在鼓吹一种无尊严的道德。这里,人们要在这种道德所赞扬的宗教尊严,和说法十分不同的人之尊严—— “抵抗罪恶,不然你要承担让它横行无阻的责任。 “——之间,做出抉择。对于每一个人来说,根据他的终极立场,一方是恶魔,另一方是上帝,个人必须决定,在他看来,哪一方是上帝,哪一方是恶魔。生活中的所有领域莫不如此。所有的宗教预言,都产生出一种从伦理和方法两方面对待生活的高明的理性主义,它废弃了这样的多神论,而赞成 “唯一的必然之神 “。那么,面对着外部和内心生活的诸多现实,它必定会被迫走向妥协和相对主义,这是我们从基督教的历史中已熟知的事情。但是今天的 “日常生活 “也具有某种宗教性质。那些古老的神,魔力已逝,于是以非人格力量的形式,又从坟墓中站了起来,既对我们的生活施威,同时他们之间也再度陷入无休止的争斗之中。但是,正视这样的日常生活所提出的要求,对于一个现代人来说是困难的,对于较年轻的一代就更为困难。对 “体验 “的全部追求,都来自这个弱点,因为,不能做到勇于正视时代的命运,就是一个弱点。我们曾被引向基督教伦理的崇高痛苦这个所谓的或假定的唯一方向,在我们的双眼因此而被蒙蔽了千年之后,我们将更加清楚地明白这一点,这就是我们的文化命运·
7.教师不应是领袖
这些问题已足可让我们坠入迷途。但是我们的一部分年轻人还是会回答说: “不错,但我们来到课堂上,只是为了除分析和事实陈述之外,还能体验到一些别的东西。 “这种说法的错误在于,他们对教授的企求超出了他的所有,他们所要的已不是教师,而是一位领袖。但是在讲台上,我们只能处在教师位置。这是两件不同的事情,我们不难让自己相信情况就是如此。请允许我再给各位谈谈美国的情况,因为那里常常可以看到这种情况以最原始的形态存在着。美国的孩子不像我们的那样学业繁多,尽管考试多得不可思议,但是就他的学校生活的本义来说,他并没有像德国的孩子那样,变成彻底的候考生(examination candidate)。这是因为,将考试文凭作为官职入场券的官僚制,在美国还处于小儿科的阶段。美国的年轻人,除了他个人感兴趣的成就,对于无论什么人,无论什么传统和什么官职,概无敬重可言——这就是美国人所说的 “民主 “。不论在民主观念对照之下,美国民主的实际状况显得多么扭曲,美国人就是这样来了解民主的,这也正是我们的关心所在。美国人对站在自己面前的教师的观念是,他卖给我他的学问和方法,为的是赚我父亲的钱,就像菜市场的女商贩向我母亲兜售卷心菜一样。情况就是如此。当然,如果教师碰巧是名足球教练,他便也是这一行里的领袖人物。他如果不是教练(或其他体育项目中的类似角色),他便只是名教师,仅此而已。没有哪个美国青年,会同意让教师卖给他有关行为准则的 “世界观 “(Weltanschauungen)。如果以这种方式说话,我们也会拒绝接受的。然而问题在于,我故意用稍嫌夸张的语言描述的这种感情,是不是含有一些真理呢?
各位同学!你们带着这些对领袖的要求[22],来到我们的课堂上,你们没有事先告诉自己,在100名教授中间,至少有99名,不但不是这个生活赛场上的教练,也不应当要求成为这样的教练,他们不能要求做行动领域的 “领袖 “。想一想吧,一个人的价值观,并不取决于他是否具备领袖的素质。无论如何,使人成为杰出学者或学者教师的那些素质,并不是在生活实践的领域,或更具体地说,在政治领域里,造就领袖人物的素质。如果一个人也具备后面这些素质,那纯粹是出自运气,如果教师感到他被期待着利用这些素质,那会是一种极为堪忧的局面。如果听任所有的学院老师在课堂上扮演领袖的角色,情况将更为严惩。因为,大多数以领袖自居的人,往往是最不具备这种角色能力的人。最重要的是,不管他们是不是领袖,他们的位置根本没有为他们提供就此做出自我证明的机会。教授感到他有做年轻人顾问的职责,并享有他们的信任,他可以由此证明自己同年轻人私交不错。如果他感到,他的职责是介入世界观和政治意见的斗争,他大可以到外面去,到生活的市场上去这样做,在报章上,集会上,或无论他喜欢的什么地方。但是,在听众可能有不同看法,却被责令保持沉默的地方,让他来炫耀自己信仰的勇气,这未免太容易些了·
8.科学对信仰所能做的贡献
最后各位会提出这样的问题:即使如此,科学对现实的和个人的 “生命 “,能有什么积极的作用吗?这样我们就又回到了科学作为 “职业 “这个问题上来了。首先,当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