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话人与自然

标题有点儿大了。其实就是想说人与自然环境关系和谐一例这么个事儿。以点代面吧,也不为过。话头是因为一只兔子而来的:


今天在把相机里照片倒腾到电脑上的时候,看到了这只兔子——是前几天傍晚,在音乐学院的Recital Hall听完了一个女高音的汇报演出之后,就在那幢教学楼前面的小路上拍摄下来的。当时大约是东部时间晚上的8点刚过,小雨初霁之后。周围人倒是不多。我们一出门就看到了它——一只地道的野兔。人家兔子也没把我们当回事儿。我们在那儿因为激动而忙乱地翻腾相机的时候,人家就在那儿等着。等我们终于给它照了几张照片、并且还查看了一下效果之后,它才一蹦、两蹦、三蹦地钻进了它前面的小树丛。

记得我刚到这里的时候,还为看见了小松鼠在校园的草坪上觅食、玩耍,在校园的小路上徜徉、穿越而激动不已过。后来见多了,也就不以为怪了。不过“人家的自然环境保护得真好”这样的概念就此还是留了下来。后来接触到好几位和我一样的来访者,每每谈起这个话题,他们也都深有同感。而且由于他们所居住的地点可能比我更优越一些吧——CampusView, EvermannHall, RedBuds等等——他们有的还见到了偶尔光顾校园的小鹿……

也许是我少见多怪、大惊小怪了——不过在我的印象中,这些都只有在我们的自然景区才能一见。所以,这些动物肯定不是一朝一夕胆子大起来的。这是人家的生活常态。也只有当这样情景成为常态的时候,才能说明环境保护的好,人与自然关系和谐。只在自然景区见到,那不算常态。

说到这儿,想起来前些时候去芝加哥,在Loop区的街道上等汽车的时候,几只鸽子落下,朝我们凑过来,围着我们的脚边转悠,可能是想让我们贡献点儿吃的。可是我们只是好奇地看着它们。它们也侧着小脑袋看我们,一副很不屑的样子。那架势,仿佛在说 “你们——新来的吧?”

还有在这里经常见到画有小鹿奔跑的路牌,提醒司机在小鹿经常出没的地段注意它们的突然出现。我觉得这样做虽然没有拉上铁丝网栅栏那么简单有效,但却表现出了对动物们尊重。

话再说回来,呈现出这样一种和谐关系的状态绝不是段时间内能够实现的。地广人稀是一个原因,人家兔子啊、鹿啊、野鸭啊、大雁啊之类的在广阔天地里有足够大而自由的空间。还需要有较高的生活水平作为支撑。设想一下,当人们还在为生计而焦虑、为填饱肚子而犯愁的时候,看到跑着跳着的兔子或者鹿,很难做到不与饭桌上的菜肴联系在一起。不过据说我们现在都已经进入小康社会了,人们的生活还在不断的提高之中。所以有理由乐观地相信,再过上几年时间,在我们的居住小区周围也能偶尔看到窜蹦跳越野兔啊什么的,以证明我们与自然环境的关系也和谐了。

无论如何,还是和谐好!

扎迪·史密斯:英国文坛冉冉升起的巨星

这篇文章是应一位友人之约写的。等不及友人会以何种方式将这篇小文面世,先行在这里展示一下。本篇显然还不够精良。另外,出于我本人知道的原因,本篇还删除了几个段落。不过有关扎迪·史密斯的介绍基本上还算比较全面。希望有同好者多提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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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听到有人跟我提起小说《白牙》(White Teeth2000)的时候,首先想到的杰克·伦敦的那部经典之作《白牙》(White Fang1906)。后来才搞清楚,此白牙非彼白牙:前者说的是人人都有的满口白牙,而后者则指的是长于噬咬的猛兽毒牙。也因此而知道了一位名叫扎迪·史密斯(Zadie Smith)的英伦才女,英国文坛的一颗倏然升起的新星。

197510月,小扎迪出生于伦敦西北布兰特区的一个工薪阶层聚居区。她的母亲是一位于1969年 移民到英国的牙买加人;而她的父亲哈维·史密斯则是地道的英国人。尽管扎迪本人在许多场合都表示,她并没有把她的家庭直接写进她的书中。但是我们还是看 到,《白牙》中的阿切·琼斯一家和扎迪本人的家庭背景有着很多的相似之处:作品中阿切·琼斯也是一位经历过一次婚姻失败的英国人,而母亲克拉拉则也是一位 来到英国时间还不算太久的牙买加姑娘。当然,作品中的琼斯家只有一个女儿。而生活中的扎迪还有一兄一弟,以及一位同父异母的姐姐和一位同父异母的哥哥。而 且,根据扎迪的说法,她现实中那个家庭远比作品中的琼斯一家幸福和谐得多。

其实,扎迪是她14岁以后给自己改的名字。此前,她的名字一直是萨迪(Sadie)。 和许多小女孩一样,小时候的萨迪更多地表现出了对于表演的热爱。从最早时迷恋踢踏舞,到一心想成为音乐剧中的演员。甚至在她上大学期间,扎迪还曾靠担任爵 士乐歌手而挣得过一些收入。上大学期间,虽然她已经在从事一些文学的创作实践,可还是没有把文学创作当成自己的未来事业的想法,心里想的只是希望在大学毕 业后去做一名专业的记者。然而事情有时候就是这样——你经年累月的精心策划往往比不上不经意间的一次灵机一动,或者是一次机缘巧合的际遇。当然,扎迪最后 投身文学创作并非只是灵机一动而已。热爱阅读,在剑桥大学学习的又是英国文学专业的她,大学期间就在专门收录学生作品的《剑桥文集》上发表过几篇短篇小 说。于是就有出版商找到了她。于是就有了今天的扎迪·史密斯。

《白牙》发表于2000年。而早在1997年,《白牙》才刚刚有了一些想法的时候,就已经引起了英国出版界的注意,并且同时有好几家出版社竞拍扎迪的这第一部长篇小说的出版权。最后,哈密希·汉密尔顿公司竞拍成功。在扎迪完成这部作品的过程中,出版方也通过各种途径为这部作品做足了宣传。等到2000年最终出版的时候,《白牙》能够一炮而红,也应该是水到渠成的事情。虽说是金子自会闪亮,是好酒何惧深巷;可是如果能够让人们一下子就看到闪亮、闻到酒香岂不更好?所以说,商业社会中的商业宣传还是必不可少的。

于是,这部讲述两位参加过第二次世界大战的老兵在世纪之交所经历的新生活的凡凡总总的作品普一面世便成了畅销书,并且迎来了国内国际的好评如潮。各种奖项扑面而来:2000年“詹姆斯·泰特·布莱克纪念奖”的小说奖、2000年“惠特布莱德图书奖”最佳小说一等奖、“卫报杰出图书奖”一等奖、“共同体作家图书奖”一等奖,以及“贝蒂·特拉斯克奖”,等等。此外,《时代杂志》还把这部作品收入了《1923-2005〈时代〉百部最佳英语作品集》。

畅销加好评如潮,这些并非仅仅靠商业运作便可获得。阅读过这部作品的读者应该会有跟笔者同样的感受——《白牙》配得上一部当代英国文学经典的称号。作品本身诠释了它获得成功的秘密。

如 果把《白牙》的故事按照时间的顺序捋成一条直线,然后再娓娓道来的话,那么读者很可能会觉得故事太过冗长,情节起伏又过于平淡了。一对经历过二战硝烟的老 友,在生活中有着诸多的不如意。而他们的下一代的成长也没有给他们带来任何慰藉。反倒增添了不少烦恼。战后移民英国的孟加拉人萨马德·伊克鲍有一对双胞胎 儿子。他希望自己的儿子能够继承他们民族的光荣传统,所以在他们10岁 那年,决定将他的一个儿子送回到孟加拉去。可是送谁回去却难以选择。经过多番痛苦的反复,最后,他成功地背着他的妻子把大儿子马吉德送走了。这件事情的结 果是,他的妻子发誓从此不跟他直接对话,直到大儿子回来为止;而小儿子米拉特在家总觉得自己被忽略,变得乖张叛逆,成了伊克鲍的心病。然而事情的发展完全 出乎他的预期。他费尽周折付出了很大代价送回孟加拉国的大儿子,最终却变成了一位热爱科学的无神论者;而留在英国的那位被他认为不成器的二儿子却成了一位 狂热的伊斯兰教原教旨主义的信徒。同样地,伊克鲍的好友,阿切·琼斯的独生女儿也由于被各种成长中的烦恼包围着,最终跟随她的姥姥成了一位基督教见证会的 信徒。再加上一位热衷于科学研究的马尔库斯·肖芬和他所研究的所谓“未来的耗子”。于是,宗教和科学之间出现了战争,兄弟和父子成了敌人……

这个故事如果写成一篇凝炼的短篇小说,那必定会情节跌宕,高潮迭起。扎迪·史密斯自己也承认这一点。在被问及这部《白牙》的缘起的时候,扎迪说她原计划就是要写一篇短篇小说。但是由于她自己写的短篇小说的篇幅总是太长,动辄230页。这就失去了“短”的意义。扎迪说写短篇如果不能做到像雷蒙德·卡佛那样的话,最好就别写。于是,她就把这个故事扩展成了中篇。可是她觉得讲得还是不尽兴。于是又进一步扩展成了我们手里现在捧着的450页左右的长篇。

不 过,由此我们也看到了扎迪的过人的写作天赋。这不由得让我想起上个世纪前半页的一位美国才子托马斯·伍尔夫。据说他也是洋洋洒洒如滔滔江河奔腾不止。编辑 要稿,需用卡车装载;经过一番大刀阔斧的编辑之后,仍需要用小汽车将稿件送回。仅凭着他下笔如悬河的语言创作天赋,伍尔夫就已经缔造了美国文学史上的一段 传奇。同样地,扎迪·史密斯也有着同样的语言天赋和创作才能,并且还多了几份控制力,没有沉浸在对语言的挥霍之中。

洋 洋洒洒的文字让人读来并不觉得乏味冗长,而是一种享受。这就是擅长于讲故事的表现。是史密斯的能力所在。也是她得以成功的基础。此外还有她对总体结构的设 计和掌握也充分显示了她的能力所在。《白牙》前半部分在时间上的往来跳跃,自然、清晰、层次分明。你的阅读过程就像是在欣赏一段爵士乐:每段旋律都交待的 清清楚楚,各自主题鲜明,但又相互不可分割,组成共同的整体。作品的后半部分,人物关系渐趋复杂、紧张,节奏也在逐步加快。如果还用与音乐相关的说法,那 么此时的扎迪是在指挥着一支交响乐队演奏扣人心弦的乐曲,正在一步步把听众(读者)带向高潮。

需 要指出的是,对于扎迪的这第一部长篇,尽管批评界给予了一致的好评,可笔者还是觉得她存在着显然的美中不足之处——结尾显得过于突兀了。这种感觉就好比你 在等着轰轰烈烈的高潮出现的时候,却不合时宜地一泻如注,草草收兵。这岂止是小小的遗憾?当然,有批评者认为这样的结尾亦有其独特的效果。本人对此不敢苟 同。而且,扎迪本人后来对这样的结尾的成因的描述也说明了这一点。据说当时的扎迪正饱受挫折爱情的打击,只想赶紧将书稿交差,好躲起来去疗养自己爱情的创 伤。所以,你看,美好的爱情多么重要啊!否则《白牙》将是一部更加完美的作品。所以,当你看到在她的第三部长篇小说《关于美》扉页上扎迪·史密斯含情脉脉 的献词,你也就能明白为什么这部新作要比《白牙》显得完美得多。

《签名收藏家》(Autograph Man)是扎迪·史密斯发表于2003年 的第二部长篇小说。这部市场反应优异,同样取得了巨大的商业成功作品却没有能够赢得批评界众口一词的称赞。不过值得注意的是,我们可以清楚地感受到扎迪· 史密斯在这部作品中想要进行创新和突破的努力。我们不总是强调说要锐意进取、勇于创新吗?扎迪·史密斯在功名初成的时候能够主动寻求改变,这是很难能可贵 的事情。而且,她几乎成功了。

故事讲的是一位有着一半华人血统和一半犹太人血统的阿列克斯李 专门收藏名人签名然后转卖,有时候也伪造名人签名倒卖的事情。由于他的执着,他竟然做到了许多签名收藏者们梦寐以求,却很难实现的事情——不仅见到了他长 期以来一直追捧的昔日的明星,还和今日的名人成了朋友。而且还误打误撞地为自己和那位风华早已不再的旧名星挣了一大笔钱。笼统点讲,这就是一个有关当下盛 行的追星族的故事。所以它的读者众多一点也不奇怪。

在 这部作品中,宗教依然是扎迪·史密斯着意探讨的话题:犹太教、佛教、禅。就笔者的感受而言,扎迪·史密斯对宗教所抱持的是一种怀疑和戏虐的态度。就像《白 牙》里的各种宗教表现给人以一种近乎荒诞的感觉一样,宗教在《签名收藏家》里也时时显出几份滑稽。想想犹太教的拉比们一个个都是热情的粉丝,那是一种什么 状况?还有最后那冗长乏味的法事……

由于主人公阿历克斯李是一位有着一半华人血统的英国年轻人,所以透过他,我们也可以看到扎迪·史密斯对华人以及华人文化的浓厚兴趣。除了阿历克斯李所表现出的对华人的一份特殊感情之外,类似于“表舅他二姨子的三外甥”之类说法也能偶尔见到,让我们这样的读者倍感亲切。此外还有关于“阴阳”以及中医的一些颇为有趣的描写。

前面提到扎迪·史密斯在《签名收藏家》中的主动求变。这些改变首先表现在其叙述风格上。显而易见的是,与其他两部篇幅在450页 左右的作品相比,《签名收藏家》的篇幅短了许多。这一结果当然是由于扎迪·史密斯的叙述语言的简化造成的。在这里,像狄更斯,或者福斯特那样风格的段落和 句子已经并非比比皆是了。当然也没有简化到像雷蒙德·卡佛那样的程度。此外,速记符号以及每章标题下方的关键词索引和趣味盎然的小插图的使用都非常具有实 验的色彩。颇有新意。不过,无论如何,感觉扎迪这么做的时候,并不怎么得心应手。可能扎迪自己也觉得别扭。所以,我们看到写《关于美》(On Beauty)的时候,那个创造了《白牙》的扎迪·史密斯又回来了。而且,回来得很彻底。

在创作完成了《签名收藏家》之后,扎迪·史密斯出访了美国,并在哈佛大学有过为期一年的进修经历。这段经历不仅提升了扎迪·史密斯的学术素养,也为《关于美》的美国背景埋下了伏笔。

2005年推出的《关于美》当年就进入了布克奖的最后决选名单,并在2006年为扎迪·史密斯赢得了奥兰治小说奖。这是一部扎迪·史密斯向E. M.福 斯特表达敬意的作品。扎迪从不讳言她对前辈福斯特的崇拜与尊敬。从《看得见风景的房间》到《霍华德庄园》,她每每谈起,赞美和仰慕之情总是溢于言表。在这 部《关于美》中,扎迪·史密斯对福斯特的《霍华德庄园》的模仿比较显著。且不说泛泛的叙述风格有着明显的福斯特的影子,在小说的结构安排上,就有多处呼应 着《霍华德庄园》:开篇的书信体(当然,在扎迪这里是电子邮件);两个完全不同的家庭之间的冲突和剪不断理还乱的关系;其他一些细节上的戏仿,等等。必须 指出的是,通过她自己的作品,扎迪·史密斯实现了向前辈福斯特表达敬意的愿望,因为,如果福斯特看到了这位后生的作品的话,他肯定会倍感欣慰,感到脸上有 光的。

《关于美》的故事集中在贝尔赛和吉普斯这两个家庭之间的纠葛上。霍华德·贝尔赛是生长在英国尔后移居美国的白人,威灵顿大学的艺术教 授,一位自由主义者。他的妻子琪琪是非洲裔美国人,办事果断,充满热情。由于霍华德与他的同事克莱尔之间有过一段扯不清的暧昧关系,琪琪对他保持了长期的 冷战状态。他们有二男一女三个孩子,都是年方豆蔻、思想活跃的年轻人。而蒙蒂·吉普斯则是一位顽固的基督教保守主义者。他是生活在英国的特立尼达人,大学 教授,是霍华德·贝尔赛学术和政见上的仇敌。蒙蒂的妻子卡琳性格温顺谦和。他们的一儿一女也都是朝气蓬勃年轻人。由于工作的需要,这两个原本在大洋两边的 家庭还是搅和在了一起。于是,这场戏就益发变得热闹了。

透 过这两个家庭之间的纷纷扰扰和喜怒哀乐,《关于美》真正的核心在于展示由于文化的差异和政治观点的不同而导致的种种矛盾冲突。从某种层度上来看,《关于 美》和《白牙》之间有很多异曲同工之处。和《白牙》一样,《关于美》其实也是以描写离散者的境况为中心,人物之间的矛盾差异也或多或少地与各自的文化背景 相关;和《白牙》一样,《关于美》也没有让文化和观念之间的碰撞最终导致崩溃,而是强调了碰撞之后的相互妥协和和解。文化也并非一成不变的顽石一块。伴随 着离散人群迁徙的文化也有它的可移动性。

再从作品说回到作者本人。初“识”扎迪·史密斯,笔者首先想到的就是一句戏词——“这个女人不寻常”。除了她创作的那些已经将她推上了荣誉殿堂的作品之外,她的不寻常之处还表现在她的谦卑和她的责任心方面。

已 经获得了巨大的成功,名声甚至盖过了很多前辈同行,扎迪·史密斯在许多场合反复强调着这样的表述——在英国现当代文学的世界里,她还只是一个初出茅庐的懵 懂少年;她的成就还不足以掩盖她的欠缺;她的思想还远不及他的前辈同行们那般深邃;她才刚刚上路,还在跌跌撞撞地摸索着前进。除了向福斯特表达敬意的《关 于美》,扎迪·史密斯还曾透露说,其实影响《白牙》最大的是马丁·阿米斯的作品。她曾笑言,在着手《白牙》之前,她正忙着抄写模仿马丁·阿米斯的作品呢。 说到英国当代的知名作家,扎迪·史密斯总能列出一串长长的名单:拉什迪、伊恩·麦凯文、马丁·阿米斯,等等。并且对他们各自的优点如数家珍。不容易啊!想 想我们这个社会,最不缺乏的就是那些夜郎自大、自命不凡之辈了。常常听到有人会把“我从来不读中国现代文学作品”之类的话挂在嘴边,以显示自己的高明。高 明吗?恐怕别人看到更多的是浅薄的“傻二”嘴脸。就算是有点天赋的才能,也慢慢被那种傲慢毁于无形了。所以,扎迪·史密斯对前辈表现出的谦卑和恭敬很了不 起。也正是她的聪明之所在。2007年,扎迪·史密斯编辑出版了《他人的书》(The Book of Other People)这部带有一定学术气息书评集。在其中,她向那些她所尊敬的同行前辈们一一表示了敬意。

虽 然扎迪·史密斯总是以小字辈自居,但是她也不乏批评的勇气。而这正是她的责任心的表现。对于英国社会上下疯狂追求“出名”的社会风气,扎迪·史密斯显得非 常气氛,同时也充满了担忧。她指出,英国社会存在着一种非常令人感到沮丧的陋习,那就是总喜欢盲目追随所谓的名人指引,而不愿意花时间和精力自己去思考, 去发现。大家都在想着出名,尽早出名。而评论界又总是会对所谓的成功者的年轻夸大报道、宣传。于是,在这样的狂热驱使之下,人们早已经丢弃了“学徒”的心 态和意识。扎迪·史密斯曾经拿文学创作举例说,总有156岁小作者急不可耐地拿出他们墨迹未干、甚至尚未完成的所谓作品去寻求她的指点和帮助。完全不知道文学创作是一个漫长的过程,需要不断地积累、不断地练习,需要有一种甘当学徒的隐忍。

有责任心,富于批评精神,又满怀谦卑之心的才女扎迪·史密斯在她的文学创作生涯中已经创造了非常了不起的开端。不过就像她自己曾经表示过的,她才刚刚上路, 未来的路还很长。我们有理由相信,只要她能够不懈追求,扎迪·史密斯必定能够给有着光荣历史的英国文学再添浓墨重彩的一笔。

《镜像》评介

去年出来之前,重点利用暑假时间,和我的两位研究生共同翻译了两部桑德拉·布朗的小说。
这部《镜像》是和徐烨同学一起完成的。下面这篇小短文也是和徐烨同学一起写的一篇有关这部作品的短评和介绍。这部译作已于2008年12月初正式发行了。现在把这篇贴出来,也算是为这部作品做一下义务的推广吧:

中国目前从事美国文学研究的学者们可能对桑德拉·布朗(Sandra Brown)这个名字还非常陌生。但是在美国畅销书的排行榜上,桑德拉·布朗却是一棵常青树。她的作品长期以来已经成为许多美国普通读者阅读名单当中的必选。

这位德克萨斯的才女曾经当过模特,干过电视台的节目主持和新闻主播,并且深受观众的喜爱。然而,1981年起,她毅然放弃了这一切,转而开始了文学创作。并一发而不可收,以平均每年一部作品的速度,源源不断地推出新作。也一次又一次地荣登《纽约时报》的畅销书排行榜。

在桑德拉的众多作品中,《镜像》是一部意义非凡的作品。这部桑德拉·布朗于1990年发表的作品,当年就登上了《纽约时报》的畅销书排行榜。自此以后,布朗的每一部新作都会位列这个畅销书榜单。而且还使得布朗在《镜像》之前发表的作品也重新得到了读者的认可。那些重印的版本也纷纷登上畅销榜。从这个意义上来说,《镜像》是桑德拉·布朗在文学创作领域获得成功的一个重大标志。

《镜像》也开启了桑德拉·布朗通往悬念制作的大门。在其之后的近20部作品中,布朗始终沉浸在营造悬念的无穷乐趣之中。更为重要的是,通过布朗的努力,读者在阅读她的作品、品味其中的人生百态的时候,得以享受到更多的解谜的乐趣。这应该算是桑德拉·布朗的一大贡献了。

《镜像》就能够给予我们读者这样的乐趣和享受。

一次意外的空难,一次错误的整容,使得KTEX的新闻记者埃弗里·丹尼尔斯变身成为卡罗尔,参议员候选人拉特里奇的太太,同时也将她深深地卷入了一场谋杀阴谋。于是在随之展开的跌宕起伏的情节中,爱情、友情、事业、家庭、复仇,等等,错综复杂,全都交织在一起。几乎每一页都能让读者的神经紧绷。

那些和爱情有关的故事,在经历了生与死的洗礼之后依然开放着它那孤独却又倔强的花朵,在风雨中毅然挺立,为自己心中的果实等待,等待。在埃弗里最需要有人陪伴的时候,泰特在她的身边,给她带来了生活的温暖,让她感受到了安全,并因此而有了依赖和爱。正是出于对这份真爱的执着和珍惜,当然,还有她作为一个记者对事业的追求,埃弗里才将错就错。不惜背负她所替代的真正卡萝尔给她留下的种种责难和侮辱。尤其令人痛苦的是,埃弗里不得不承受来自她所爱的人的误解、辱骂、和不理解。在这个过程中,读者也一点点地更加深入地了解了埃弗里,看到了她的成长,分享了她的快乐和痛苦。

那些和事业有关的故事,也在翻越过崇山峻岭之后做着最后的冲刺。参议员的竞选究竟会鹿死谁手、花落谁家固然是关注的焦点,然而埋伏在终点处蠢蠢欲动的到底又是什么却也玄机重重。长久以来泰特都在为竞选德克萨斯州参议员做准备,面对强劲的对手和自己的智囊团——他的竞选经理人埃迪和他的杰克等人,泰特这位温情的性格男人一直坚守着自己最本初最真挚的理念,执着而坚定。作者在着力塑造这个带有几分纯真而又忠于自己的政治信仰的人物的同时,也向读者展示了一幅有关美国竞选活动的生动画卷。

那些和家庭有关的故事,因为错综复杂的爱恨情仇,剪不断,理还乱。值得注意的是,布朗在这条情节线上的匠心独运和细致缜密。两组家庭中存在的三角形关系形成了鲜明的对照,也产生了截然不同的两种后果。艾里什与埃弗里的父母之间友谊,以及艾里什对埃弗里的关爱和帮助。他不是父亲却胜似父亲。他为埃弗里及其母亲所付出的是最为崇高的爱,而且不求任何回报。与之相成鲜明对照的是,主人公泰特的养父纳尔逊对待他的妻子齐尼娅和他的战友泰特之间的爱情的态度和方法。尽管齐尼娅和泰特已经承诺断绝一切往来(他们也做到了),可纳尔逊还是无法平息心中的妒火。他几十如一日地精心策划。目的就是要让他的妻子不快乐。他还为他的养子泰特设计了一条极富戏剧性的死亡之路。为了这个目的,他不惜用他自己的儿子来作为代价。而布朗的高明之处就在于,她将这两条家庭关系的对比线安排得一明一暗。直到最后一切都真相大白的时候,读者才一下子惊诧于他们之间的巨大反差和强烈的对比。也不得不由衷地赞叹桑德拉·布朗对情节的精妙设计和掌控。

那些和友情有关的故事,总是闪烁着友好愉快的光芒和为了朋友而全力以赴的豪气。可是,越是耀眼的光芒之下也必然会有一些更加黑暗的阴影。就是人们常说的“灯下黑”。在这样的“灯下黑”里,有时候只是掩藏着一些无伤大雅的小小的恶作剧;而有时候则是一些恶毒的阴谋。而主人公泰特所面对的“灯下黑”,毫无疑问,当属后者。对于这样的情节设计,任何松懈和不严密都有可能导致整个故事的松散,并进而会影响到整部作品悬念气氛的营造。布朗女士当然深谙此道。她只是按照事情的发展,一路铺陈。用事实来引导读者相信泰特身边的朋友的真诚。而当谜底揭晓的时候,读者才豁然开朗地惊呼上当,中了布朗女士布下的圈套——我们被愚弄了,可是却很开心!

那些和阴谋有关的故事,总是藏在暗处,在温暖幸福的背后。从一开始,读者就被告知有一个阴谋。随后这从这个阴谋中渗出的阴森森的风吹得几位知情者——先是埃弗里,后来又加上了艾里什和勒夫乔伊——不寒而栗,坐卧不宁。由此,一连串的为什么也在一个接一个的展开:在竞选的背后等待泰特的究竟是什么?为什么泰特的妻子卡萝尔的变化翻天覆地?为什么琪的脸上终日没有笑容?为什么纳尔逊永远那么镇定?为什么杰克能长期忍受那么的不平衡?为什么克制能力极强的埃迪却对泰特的侄女儿兽性大发?为什么在泰特竞选巡回演讲的旅程中总有人尾随其后?这个人又是谁?是谁在幕后操纵着这一切?他们这样做的目的又是什么?问号越来越大,当读者快要被这个巨大的问号压得喘不过气来的时候,也正是悬疑被揭开的时候。而且,一切都拆解的那么迅猛,那么令人目不暇接。高潮就这样一下子淹没了我们,让我们一时有点不知所措。可是却给我们留下巨大的回味的空间。

这就是桑德拉·布朗用文字中幻化出一个真实而又奇妙的世界。怎样评价她的文字呢?简洁,精巧,准确到位,有感染力,如此等等。这些词语都可以形容,却又都道不出那种箭将离弦的紧张和扣人心魄之感。在不经意间,每个人都被作者拖入她早就规划好的世界。细节的描写精妙细腻,让人不易察觉。可这些细微的事情一经布朗的笔墨描绘出来,就具有了不可抗拒的巨大能量,渗透到情节发展的每一处神经末端,并进而充溢延展开来,使得整部作品形成一个完美无缺的整体。

可以说,桑德拉·布朗的小说趣味横生,耸人听闻,纠缠曲折的情节和一浪接着一浪拍打在读者心脏上的强劲节奏能够调动起每一位读者的最大的阅读兴趣。2008年,桑德拉·布朗获得了“惊悚悬念大师”(Thriller Master)的称号——这是国际惊悚悬念小说家协会的一个最高奖项。看了她的《镜像》,我们肯定会认为这个奖项对于桑德拉·布朗来说真可谓实至名归。而且似乎来的还稍晚了些。

《法国丝绸》评介

去年出来之前,重点利用暑假时间,和我的两位研究生共同翻译了两部桑德拉·布朗的小说。这部《法国丝绸》是和谭秀文同学一起完成的。下面这篇小短文也是和谭秀文同学一起写的一篇有关这部作品的短评和介绍。这部译作已于2008年底正式发行了。现在把这篇贴出来,也算是为这部作品做一下义务的推广吧:

“法国丝绸”,一种法式美味甜点的名字。在桑德拉·布朗的小说中,它指的是女性性感贴身内衣,是一个拥有众多客户喜爱的品牌,是一家正在蒸蒸日上的公司,同时,在一场谋杀惨案发生之后,它也被推到了漩涡的中心。这就是桑德拉·布朗于1992年创作完成的小说《法国丝绸》。

继《镜像》将布朗推到高居畅销书排行榜之后,桑德拉·布朗的作品销量节节攀升。《法国丝绸》首印一下子就发行了150,000册。并且很快,布朗的这部小说就被美国广播公司改编制作成了电视剧。这些都足以说明《法国丝绸》的巨大成功。

《法国丝绸》可以笼统地被称之为一部侦探小说。因为它讲述的是一个凶杀案的侦办故事。被众人奉为精神领袖的传教士杰克逊·王尔德死在了酒店房间的床上。场面血肉模糊,惨不忍睹。从犯罪的手法上来看,极似女子复仇所为。接下来的案件侦破重点也似乎验证了人们对于案件的种种猜测。当然,不到最后,你无法得到最后的答案。

然而,《法国丝绸》又不是一部简单的,纯粹追求制迷和解谜的侦探小说。因为在为了揭开谜底而进行的一系列各项努力的过程之中,各色人物纷纷登场亮相:年轻有为、办事干练的区警察官助理,美丽柔弱的年轻寡妇,优雅矜持的内衣公司女老板,魅力四射的黑人名模,英俊迷人的国会议员……并且逐一展开他们掩藏在表面之下的真实个性及其善、恶、忠、奸等等各不相同的本质。《法国丝绸》是一个大舞台。通过它,我们看到了某些神圣光环包裹下的邪恶和贪婪,看到面对是非善恶较量,看到了对于正义事业的追求,看到的官场的腐败和肮脏,也看到了爱情的圣洁和崇高。一个又一个具有多重侧面的人物赋予了这部作品更多的内涵,让它超越一般意义上的侦探悬念故事。

他是年轻有为的助理检察官。这个案子维系着他的前程,同时也是让他试图从一段不堪回首的往事中摆脱出来的钥匙。他必须找出真正的凶手,他必须赢。可是,命运捉弄,他爱上了案子最大的嫌疑犯——“法国丝绸”的主人克莱尔。初次相见,他便注定了沉沦。那是怎样一个优雅动人,却又波澜不惊不形于色的女人!他敢肯定她的故事并不简单。她倒底在掩盖些什么?他不断的发掘,她的嫌疑越来越重,他的迷恋却也越来越深,终于滑向了不可自拔的境地。她的冷漠,她的智慧,她的善良,她的激情。凶手是她?!卡西迪辗转难眠。爱情和法律,他倒底会做怎样的抉择?

她是“法国丝绸”的老板兼设计师。不寻常的童年在她身上留下了深深的烙印。南方名门的身世背景让她有了与众不同的气质,同时也让她承受了许多旁人不曾经历过的磨难。所以,她对政府及其所代表的官僚体制极其不满,甚至带有几分敌视。她把自己全部的爱恋分成了两半,一半给了精神迷茫南方淑女式的母亲,另一半给了她一手创办的事业——“法国丝绸”。可是,偏偏有人想要摧毁她的一切。面对咄咄逼人的助理检察官,为了保护自己和家人,她表现得漠然而疏远。但是,在不知不觉中一簇星星爱火却逐步蔓延成了燎原的烈火。她无法拒绝,可是又不能接受。她不是无情的人。母亲,朋友,她都真切地爱着,照料着。可是,谁又知道,爱,会不会是罪恶的源头?

她是光芒四射、貌美无双的超级名模,克莱尔的搭档。她曾经夜夜笙歌,绯闻无数,游走于形形色色的男人之间,活得自在而又惬意。但是认识了国会议员阿列斯特之后,才发现她本是痴情种。浓烈的爱恋,让强势的超模变成了傻傻的温顺的小女人。无数的谎言,不断的欺骗。所谓的爱情原来不过是玩弄的借口。所谓的温情原来不过是赤裸裸的欲望。终于看清了一切的她是否还能找回愈行愈远的快乐?

他是代表着美国形象的国会议员——英俊迷人,平易可亲,风度翩翩。他是妻子眼中的好丈夫,孩子眼中的好父亲。在公众面前,他是美国梦想最完美的展现。在模特雅斯明面前,他扮演的是痛苦不堪的有家室却无爱情的男人。他是被禁锢的灵魂,期待她的救赎。在妻子面前,他是个懦弱无能的势利小人。什么时候的他才是真实的,或者,他是否曾经真实过?带着利己主义的信条,他能走多远?

       她是传教士年轻的妻子,舞台上娇弱纯洁的天使,每次表演完都能滴下恰到好处的泪珠。没人知道她对于贫穷有怎样的恐惧。为此她感激王尔德也忍受着他的精神折磨。她和年纪相仿的继子互相依靠和抚慰,两人的关系已然超越了伦理常情。丈夫的死成了她腾飞的起点。她的野心,她的手腕,她的演技,她的冷酷让她轻而易举地接手了丈夫的事业,干得风生水起。她导演的一幕幕大戏赚尽了眼泪和曝光率,也给对手带来了足够多的麻烦。但是,有谁知道她腾飞的起点是否也是由她亲手制造?在贪婪的驱使下,还有什么事对她是不可能?

       他是让传教士失望的儿子,布道舞台上的钢琴师。他也曾经梦想飞舞的手指弹奏出的是莫扎特、肖邦的经典旋律,而不是千篇一律的圣歌。可惜梦想照不进现实。他懦弱的性格注定他不能独立自主地做个真实的自己,而仅能在内心暗暗地啜泣,在背后无望地发泄,在传道的空隙夜以继日地弹奏经典以此悼念自己凋零的梦想。他说自己的懦弱是父亲数年暴君统治,精神摧残的结果,他说他和继母通奸不过是对父亲的报复。但是,这一切的背后是否有更多的隐情呢?

       故事在继续,故事中人物的生活在继续。跌宕的情节,层出的悬念。读者的好奇心被勾引着,直到最后一页才能获得最终的满足。“悬念女王”桑德拉·布朗设置情节的高超技巧在本书中再次得到了淋漓尽致地展现。节奏紧密,一步步风云变幻,让人不忍释卷,欲罢不能。法国区的迷人风韵,美国南方的独特气质。爱情与法律,宗教和罪恶。这一切看似毫无干系的元素被巧妙地交织在了一起,让小说如同一颗流光溢彩的水晶球,炫目并且吸引力十足。

如今,这位扎根德克萨斯的女作家已经荣誉齐身:她是2007年德克萨斯艺术奖文学奖的德克萨斯勋章获得者;跻身美国职业女性联盟杰出成就名人堂;获得过布奈布里斯杰出文学成就奖,格林文学奖,美国浪漫作家终身成就奖。2008年,桑德拉·布朗被国际惊悚悬念作家协会授予了“惊悚悬念大师”的称号。这是这一国际协会的最高奖项。

反观过去,《法国丝绸》正是引领着桑德拉·布朗走上荣誉之巅的其中一级坚实稳固的台阶!

若有所思

昨晚在IU音乐学院的剧场内看了一场歌剧,俄罗斯作曲家普罗科菲耶夫的《橘子之恋》。别看Bloomington这个地方很小,这里的音乐学院据说是全美国最好的。又因着很多成名已久的音乐家、作曲家、和歌剧表演艺术家在他们退休之后都乐意到这里来教课,或者辅导表演演出。这使得在这里的演出具有极高的水准。很多知名的音乐家都会到这里来演出。(目前在国内知名的朗朗、李云迪都在这里演出过。据说李云迪12月份将在这里有一场独奏音乐会。)简言之,这座小小的大学城具有极高的艺术氛围。

可是我想说的是这部歌剧的舞台表演设计。按说,这部歌剧应该最起码算作是一部带有一定实验色彩的新古典主义的剧目。是普罗科菲耶夫根据一个18世纪的意大利童话改编的,创作于1918年,是作曲家为当时的芝加哥歌剧院写的。当然故事本身就是一部轻喜剧,轻松诙谐,笑料不断。在昨晚的表演中,为了增加嬉戏搞笑的效果,很多时下最新的元素都被揉合到了表演当中,如iPod、手枪、坦克、消防水枪、美国大兵、地雷探测器,等等,这些都非常有效地增加了剧场效果。观众们的反响非常热烈。(当然,得承认,这里的观众确实都具有较高的欣赏水平。)

这又让我联想到了以前看过的所谓后现代版的《罗密欧和朱丽叶》、《哈姆雷特》之类的电影(对经典进行改写的文学作品则是另外一回事情)。他们的共同之处在于都采用了原剧的台词(和音乐),但是在表演和表现方面则非常努力地贴近当下的生活,因而更易于被广大的观众所接受和理解。这应该是延续古代艺术经典的一种方法吧?可能有人不喜欢,指责说这是在“恶搞”经典,是对经典的践踏。可是换个角度想想,让经典以某种新的形式让一代又一代的人们熟悉并接受,总好过把经典埋葬掉而无人问津吧?所以,我喜欢。

又又联想到,有人不喜欢后现代主义这个说法。而各种艺术形式中所表现出来的现象表明,对于后现代主义,你可以不喜欢这个提法(不过,迄今为止,也没发现什么好的提法),但是你不能否认它的存在。它其实甚至已经渗透进了我们的生活。而且,我以为后现代主义并没有像某些理论家所说的伴随着新世纪的到来而湮灭了。我认为后现代主义还在发展着(不排除也许会有一个新的术语来替代它——不过还没看出此类苗头)。

然后呢……不好说。——反正我喜欢POSTMODERNISM,它可以包容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