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前半叶的美国妇女文学概论

【mabokov按】徐老师领 衔主持编写了一部关于美国妇女文学作家介绍的作品。本人负责了其中的19世纪和20世纪两个阶段的作家介绍的撰写和组稿。并 且分别撰写了有关这两个阶段美国妇女文学的社会背景和发展概况方面的概论性综述。在徐老师的主持下,书稿已经完成了,但是由于资金问题,成书还遥遥无期。 且先将我本人撰写的概论部分分批贴出来,与大家分享。同时也希望方家高人不吝赐教。以下是有关20世纪前半叶美国女性文学背景的略要论述:

二十世纪前半叶的美国女性文学

二十世纪早期,新的科学技术迅速发展,随着汽车、飞机的出现,人们的生活节奏也日益加快。一系列的社会变迁也引发了文化产业的革命。与此同时,在男性中产生了对于女人地位的提高的焦燥和恐慌,担心女怀会自此以后取代男性在社会中的地位,在家庭中的掌控权。这种焦燥与恐慌的心态在此时期的男性作家的作品中或多或少地有所反映,并成为二十世纪早期男性作家所创作的描写女性的作品的主要特征。因此,这一时期由男作家创作的女性形象多是负面的甚至许多女作家的笔下的女性形象也受此影响。当然在这中间,也有许多作家创造了光彩照人的女性形象。但总体上来说,这一时期的文学作品的一大显著特点就是试图告诉人们,女性应如何作为。在这一时期,妇女解放运动迎来了一个新高潮,为妇女争取选举权的运动风起云涌。二次世界大战使许多男性肢体残缺,心灵受创,社会的工业化进程使人与人不断疏离,宗教在人们的心目中的地位不断衰落,许多人丧失了精神上的支撑,由此产生了海明威笔下的“迷惘的一代”,而许多男作家却将这些归咎于女性。正如劳伦斯在他的文章中所说的那样,“如果说男人永远不可能回到以前的掌控状态,那是因为女人与新科技一起使男人们变得如此无能。”尤其令跨入二十世纪的男人担心的是正在崛起的“新女性”,她们穿短裙,留短发,崇尚性解放,她们在新科技中如鱼得水,热衷于跳舞、喝酒、会开车,不安分于家庭的小天地。在男作家的笔下,这些女性具有很强的毁灭性。

文学作品中的女性形象

二十世纪初,美国文坛两颗巨星——厄内斯特·海明威(Ernest Hemingway)和斯各特·费兹吉拉德(F. Scott Fitzgerald),就分别塑造了两个最著名的具有毁灭性的女性形象。海明威的小说《太阳照样升起》(The Sun Also Rises, 1926)中,布来特·爱斯丽(Brett Ashley)即是一位一反传统的女性形象,一出场时便牵动了几位男性角色的心。她年轻漂亮,身体曲线玲珑,这一点描写也对应了她对于性行为的近乎机械的无所谓的态度。她充满热情,却无处发泄,深爱男主人公杰克,却不能真正与他结合。在整部小说中,布来特这一形象贯穿始终,直到小说的结束部分,她还和男主人公杰克一起坐着车在大街上漫无目的地游逛。而男主人公杰克却相形之下显得相当无能。在一战中,他受伤,且由此丧失性能力,他也深爱着布来特却无法给予她全部。除了男主人公之外,这部小说中的其他男性形象也在不同的方面显得无能,对于生活无法把握,对于爱情放任自流。而女主人公布来特所到之处,男人都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因为她,杰克与朋友反目,也因为她,一位年轻有为的斗牛士,处在事业的巅峰时期却与其私奔,她和几位男性发生了感情上或肉体上的关系,却最终没有与任何一个真正结合。另一个具有毁灭性的女性形象是在费兹吉拉德的小说《伟大的盖茨比》(The Great Gatsby)中的黛丝·巴克南。黛丝出身名门,年轻漂亮,性感迷人,却毫不忠诚。在费兹吉拉德的笔下,黛丝成了那个社会腐化堕落、纸醉金迷的生活的代表,连她的声音都充满了铜臭气。最初她嫌贫爱富,抛弃情人盖茨比,嫁入豪门,而后来身为有夫之妇,受到盖茨比金钱的诱惑,又投入到昔日情人的怀抱。而她的毁灭性在她驾车撞人后达到高潮,导致了其丈夫的情人的死亡,也间接导致了小说中两个男性人物的毁灭。

虽然其他由男作家创作的女性形象不如黛丝和布来特那样致命,却同样危险,而且堕落。尤其是对于新出现的知识分子,女作家等,男作家的态度往往是尖酸刻薄,甚至于恶毒。如威斯特(West)的诗《孤独女士》(Miss Lonelyheart)中,一群男记者聚在一起,对女作家进行攻讦:“玛丽,伊拉,…她们所需的只是一次粗暴的奸污”。而为争取选举权四处呼号的女性们,则被男作家描写为疯狂变态的“恨男者”,而且常常与新女性、女作家一起,被贴上“同性恋”的标签。单身女性在二十世纪初的男作家那里也难逃厄运,她们被描写为心理畸形的“老处女”。如福克纳的短篇小说《献给爱米丽的玫瑰》(1931),就讲述了一个南方终身未嫁的女继承人的畸恋故事。女主人公爱米丽因得不到所爱之人,就将其杀死,尸体就放在她平日睡觉的床上,并且每日与其相拥而眠。这样持续了几十年,一直不为人知,直到她去世后,邻居们才闯入那个神秘的小屋,发现了床上她的情人的尸体已成为一具骷髅。

那些尽职尽责的结了婚的女人也很难得到男作家的好评。她们经常被描写成假装正经的女人,为鸡毛蒜皮的小事大惊小怪。如华莱士·史蒂文斯(Wallace Stevens)的诗《一个唱高调的老女人》(A High-toned Old Christian Woman)就抱怨道:“诗歌中的极度虚构的成分也会让寡妇们退缩”,但他又说,“好诗总是会发光的,而且寡妇们越是不赞同, 证明诗写得越好”。

此外, 母亲们的形象也被男作家们描写得污秽不堪。在十九世纪末的维多利亚时期的人们所崇尚的圣洁的母亲形象不再出现在他们的作品中,而在弗洛伊德的心理分析学说的影响下,许多人将儿子长大后心理的不健康归咎于母亲们所犯下的罪恶。1942年,美国作家菲力普·威利(Philip Wylie)在她的《一代堕落的人》(Generation of vipers)中就将社会中年轻一代的堕落归罪于母亲们,并号如人们起来再次面对妇女问题。

总而言之,在二十世纪男性作家笔下,极少有正面的积极的女性形象。如果有的话,可能就是那些还未成年的天真纯洁的少女和那些甘愿臣服于男权奴役下而牺牲自己的所谓“贤妻良母”了。如海明威的小说《最后的芳草地》(The Last Good Country中,刻画了一个天真纯朴的少女形象,因为她始终如一的忠诚品质和完美无暇的纯洁而为男主人公所喜爱。而后一种类型的代表则是约翰斯坦别克的小说《愤怒的葡萄》中的罗莎丽,琼德家的女儿,她在全家西迁的过程中从母亲身上学到了坚忍与奉献。在小说的结尾处,她把自己的乳汁送给一位素昧平生的垂死老人。而这两类女性的共同特点是她们甘于牺牲、乐于奉献,无私忘我,柔弱温顺。在她们的创造者——男性作家的眼中,拥有这些品质的女性在新时期已成为凤毛麟角,因而弥足珍贵。

女性的新生活

二十世纪初对于美国妇女来说是一个新时代的开始,各种新兴的科学技术的出现让人目不睱接,也引发了社会生活的诸多变化,包括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的变化,尤其是两性关系的变化。妇女在社会中的地位和所扮演的角色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在经济方面,工会组织的发展和社会福利事业的进步使此时期的妇女不再受维多利亚时期妇女们所经受的经济上的压迫,尽管在三十年代的美国经济大萧条中,女工们也遭受了或多或少的经济上的剥削,但总体上说,职业妇女的工作状况还是有了很大改善。在政治方面,经过近一个世纪的妇女争取选举权的斗争,美国妇女不论来自哪个阶级,在1920年都获得了法律上所赋予的选举权。尽管在实际操作中这项制度也有不尽人意的地方,但从总体上看,这是妇女解放运动中的一块里程碑。在文化方面,随着大学教育的普及,和大众传媒业的日益兴盛,更多女性获得了受教育的权利,而在此之前,大学的大门是对她们紧紧关闭着的。还有越来越多的中产阶级和上层阶级出身的女性,不再受传统的束缚,走出家庭的小天地,在大学中教学,或在以前由男性垄断的职业中展示她们的风采。

美国妇女争取选举权的运动自十九世纪初期就被女性解放运动的先驱们提到了日程上,到了1914年和1916年,虽然欧洲地区正在投入一场大战,但战争的烽烟并未波及美国本土,因此美国的妇女争取选举权的运动并未受到任何影响,相反却正进行得如火如荼。该运动中的两派持有不同的观点,却殊途同归,共同推动了此项运动的发展。一派的领导人为凯丽·凯特(Carrie Chapman Catt),她领导美国妇女争取选举权协会(The National American Woman Suffrage Association)组织了全民公决,并致力于推动宪法修改。与此同时,另一派由爱丽斯·保罗(Alice Paul) 领导的议会联盟(Congressional Union)即后来的妇女党将其全部精力投入到宪法修正案的通过上面,并且在此期间,采用了越来越多的军事策略。而到了1917年,对于美国是否参加一战,两派产生了分歧,NAWSA派主战,而妇女党则主和。尽管存在这些分歧,两派在妇女选举权问题上,始终坚持不懈,终于在1918年1月,在威尔逊总统支持下,美国宪法第十九次修正案提出了赋予妇女选举权,并以三分之二的多数在国会获得通过。那一时刻,在国会大厦走廊里拥挤的人潮中,已有人泪流满面,还有人唱起了赞美诗,欢呼声连成一片。尽管在其后的一年半时间里,这项修正案成为正式法律生效还要经过一系列在国会中的周旋以及在各州中的宣传,但最终在1920年的8月,全美36个州都正式承认了妇女的这项权利。

许多历史学家都认为,美国妇女选举权得以通过,除了近一个世纪的女性争取选举权的运动者的努力之外,还有一个主要原因就是在战争期间,女性对社会所作出的贡献使她们赢得了异性同胞们的刮目相看,并为她们意外地提供了一次展示自我的机会。男人们走向战场,而妇女们驻守家园。原先的母亲、妻子、女儿、姐妹,不得不走出家庭的狭小天地,独自面对外面的广大世界,她们走入工厂、农庄、铁路、煤矿,做着原先男人们做的工作。整个世界倒了个儿,尽管其中也有许多不为人知的甘苦,当时的许多女性还是欣喜于眼前的新变化和新天地,而这种变化极大地促进了妇女解放运动的发展,为20年代爵士时代的新女性的出现打下了良好的基础。许多女性觉得在生命中第一次不仅被人需要,而且被人赏识。美国作家哈里亚特·斯丹顿·布来奇(Harriet Stanton Blatch)认为战争“迫使女人工作,并且把她们带入以前男人们活动的天地”。而许多有生以来第一次在前线工作的女护士和救护车女司机则感觉到她们的新生活既充满挑战又让人振奋。

一战后,经过统计,美国的职业妇女的人数增长了近50%,美国社会有70万妇女被雇用。不仅工人阶级的女性感觉到了工作带来的欣喜,许多中上层阶级的妇女也深有同感,威尔逊总统在一次演讲中谈到了美国妇女的贡献,他说:“女同胞的劳动已渗透到了社会的各个领域,任何男人工作过的地方”。由此,他认为女性应获得完全的公民权利。战争也带来了妇女在其他方面的解放。尽管此前的十九世纪在工厂中工作的女工和田间劳动的妇女能比上层妇女享有更多的出行方面的自由,但在一战中为战争服务的女性却是西方社会第一批受人尊敬的妇女,她们比前辈们拥有更多的自由,如可以在大街上独自行走,可以去剧院或去跳舞,而不需要年长女性的陪伴,甚至可以单独出游,不用被人怀疑是堕落的女人。此外,这些女性工作者还是第一批脱掉女性的传统裙装,穿上更适合于工作的服装的女人。在她们的带动下,到1917年,大部分的女性将裙装剪短或穿衬衫,甚至到了战后,这种趋势也已不可逆转。历史学家们观察到,新女性的服饰——短裙、紧身上衣、丝袜——这些加起来的重量只有十九世纪末期女性服饰重量的十分之一。

这一时期的女性生活中最重要的变化来自于自由恋爱观、职业育儿运动以及计划生育。在1914年到1921年间,这三大运动达到了高峰。美国人玛格丽特·山格(Margaret Sanger)作为一名护士和职业育儿运动的倡导者,创办了杂志《女性的反叛》(The Woman Rebel),并在其中给予职业妇女关于生育控制方面的指导,1916年她成立了美国第一所计划生育诊所。她还在她的《女性和新人类》(Woman and New Race)一书中谈到,现代社会最有深远意义的社会发展即是女性对于性奴役的反叛。与此同时,倡导自由恋爱的女性提出了婚姻生活中的两性的平等,并提出性解放的观念。性解放的观念鼓励女性去体验性生活中的乐趣,而不是作为男性发泄的工具。而这种观念带来了更大的女性生活的变化。

但是,尽管有诸多变化,在这些变化的背后,也存在着消极的一面。如许多数据显示,这一时期,职业女性的人数大大增加,但她们所从事的职业种类却非常有限。大部分的职业女性满足于传统的女性职业,如老师或护士,而在同一时期学习医学的女性甚至在减少。而且,女学者的人数很少。到了1925年,妇女解放运动变得支离破碎,许多妇女运动的先驱们曾认为选举权的获得将是女权运动的转折点。但事实证明,她们的想法并未如愿。许多妇女拥有选举权却不去使用,有些即使投票,也被父亲或丈夫的意见所左右。同时, 两情相悦的婚姻理想也受到质疑,许多女性开始意识到,她们需要工作的同时,也需要丈夫、家庭和孩子,如何平衡这两种需要成为不断困扰她们的一个现实问题。而在服装方面,日益兴盛的化妆品工业和不断增多的美容沙龙,甚至使新女性也受到威胁,似乎要回到那种维多利亚时期的她们的祖母辈的生活中去,成为男人的美丽玩偶。

综观整个时期,总体上说,女性解放运动还是取得了许多令人可喜的进步,正如一位诗人所说:“我还是那个象妈妈一样的虔诚的贤淑妇女吗?”然后自问自答:“不,决不是”。

新女性的文学创作

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尽管妇女解放运动遭遇挫折,但是令人鼓舞的是,仍有相当数量的女作家认为她们从妇女运动中获得了全新的力量,以及关于她们生活的全新的解释。不管政治运动如何变幻,尽管外面的男性世界存在对女性作家的敌意。女作家们还是发现了关于女性自己的文学传统,她们握紧手中的笔,重写关于女性自己的历史,而不是在男性作家作品中被歪曲的女性形象。许多女权运动的理论家开始意识到,女性在文学创作方面确实存在着自己的传统。从迪金森到莫里森,女性作家以其与男作家迥然不同的文笔,通过其独特的视角,记录了女性在社会变迁中所经历的情感和生活的变迁。通过对这一文学传统的认知,女性作家也意识到,女前辈的作品成为她们继续进行创作的源泉和动力。当然,正如批评家哈罗特布鲁姆所说,前辈们的杰出作品也使后来者感到创作中的压力。这一时期的女作家或许也存在着这样的压力,但与男作家不同的是,女作家从先辈的文学成就中更多的是获得了一种归属感,一种对于自己性别的肯定和鼓舞。

也许正是这种归属感使得女性作家和男性作家在这一时期的创作中有着微妙的却是不可忽视的差别。当然在早期,女作家和她们的同时代男作家一样,作品模式和体裁存在着很多相似之处。如通俗小说女作家爱迪斯·沃顿(Edith Wharton)、威拉·凯瑟(Willa Cather)与男作家路易斯(Sinclair Lewis)费兹吉拉德(F.Scott Fitzgerald)之间,实验派小说家斯泰因(Gertrude Steine)、巴恩斯(Djuna Barnes)与海明威(Ernest Hemingway)福克纳(William Faulkner)之间有着很多相似点。而女诗人在创作时也使用传统的形式和音律,如米雷(Edna St. Vincent Millay)、威莉(Eleanor Wylie) 、斯本瑟(Anne Spencer)同男诗人波内(Stephen Vincent Benet)、弗洛斯特(Robert Frost) 有可比性,而韵体诗创新女诗人莫尔(Marianne Moore)也受到庞德(Ezra Pound)和爱略特 (T. S. Eliot)的影响。但是,从主题和技巧方面,女作家的创作与男作家还是有很大不同的。

通俗女作家的创作更倾向于描写女性生活的方方面面。如爱迪斯·沃顿(Edith Wharton)在她的早期作品《欢乐之家》(The House of Mirth)中批评了葬送她的女主人公生命的社会制度,并在其中肯定了女性的的力量。她的普利策奖的获奖作品《纯真年代》(The Age of Innocence)中的女主角爱伦,是一个住在巴黎的美国人,成为小说中男主角心目中坚强独立的个性的象征。在威拉·凯瑟(Willa Cather)的作品《我的安东尼》中,作家塑造了一个具有超强生存能力的女性安东尼,她的坚忍执着成为生生不息的大自然母亲的最感人的象征。

而实验派女作家也同样探讨了女性的力量的主题。如斯泰因(Gertrude Steine)在她的《三幕剧中的四圣徒》(Four Saints in Three Acts)一剧中,刻画了一个具有神奇号召力的女人。但是这些艺术家并非单纯地刻画一些所谓的正面角色,而是深入探讨了关于文学的根本性的问题,如女性作家是否有特殊的语言传统等等。

明天在今天的脚步声中张望

【按:代序】某日,一时内心惶惶,神不守舍。百无聊赖,瘫坐于座椅之中。几不知所在何处,所为何事。颓废慵懒之中谴责着自己的颓废慵懒。不期然,内心却有一股豪气升起,隧有如下疑似励志歌词一首。彼时还想,或许他日可将此拿来与人说教。心下还颇有几分得意。那份慵懒之气倒也去之殆尽。是时恰逢老部落阁遭查封,无处显摆。遂放置一边,倒也不以为意。又过七、八日,方知这玩意儿果真是为自己量身定做。只不过提早了数日而已——唉,现在想来,世事恐真皆有定数。我辈无奈,也只有徒叹奈何。本似无心玩闹之作,现在读来,于你大可一笑而过;于我倒有几分警示之效果。只望自己今后能够谨言慎行,以此为鉴,方能或有所成。是为记。

为什么我仿佛失去了方向

为什么我仿佛失去了方向?
那是因为在心中,
装满了太多的梦想。
每一个梦想都长着翅膀飞翔。
飞啊——
飞向那四面八方。

我该循着哪一个梦想前进?
又该跟着哪一个梦想返航?

也许我该收拢一下思绪,
把梦想的翅膀暂且收藏。
用脚在地上行走;
用手扒开面前的雾帳。

明天不会在明天的故事里呈现;
明天在今天的脚步声中张望。

所以——起来吧,
去打开透着阳光的门窗,
迈开步,走出去,
向着太阳升起的地方!
【完成时间:11:13 2010-1-6】

超现实主义作家唐纳德·哈灵顿

唐纳德·哈灵顿(Donald Harington)是一位超现实主义作家。在他的十多部小说中创造了一个虚构的位于阿肯色州斯戴莫市的欧扎克村,一个超现实的乡村小世界。11月7日,这位超现实主义作家在阿肯色州的斯普林戴尔去世,享年73岁。

虽然哈灵顿先生的作品从未赢得过任何奖项,也没有成为畅销排行榜上的熟客。但是由他精心创造的带有神话色彩和梦幻境界的欧扎克村的文化风俗及其独特的语言习惯和行为举止都会令读者们想起威廉·福克纳(William Faulkner)笔下的约克纳帕塔法县。

早在2000年,《阿肯色民主党报》报道说,哈灵顿先生严词拒绝了要授予他乡土作家称号的动议。因为他认为“乡土特色是一个带有责骂、屈尊和蔑视的词。‘乡土作家’一词除了能够说明作家偏好描写某个特定地区之外毫无意义,什么也说明不了”。

在他的作品塑造的那个特定的地方叫做斯戴莫,那里居民被称为斯戴莫人。斯戴莫是个非常奇诡地方。那里居住者精明的乡下人、隐居在这里的百万富豪、一位到处奔波的电影制片人、一位想要废除医院和学校的州长候选人,等等。甚至还有这里特有的蟑螂(如《斯戴莫的蟑螂》[The Cockroaches of Stay More])。

诗人弗雷德·查普尔(Fred Chappell)说:“唐·哈灵顿不是一位被低估了的小说家。他是一个还没有被发现大陆”。

唐纳德·道格拉斯·哈灵顿(Donald Douglas Harington)1935年12月22日出生在小石城(Little Rock)。在他成长的过程中,他的夏天大都是在德莱克斯溪度过。这座小小的欧扎克城成了斯戴莫城的原型。小时候,他喜欢坐在祖父经营的杂货店的门廊里,听人们用当地的方言土语讲述各种各样的事情。这些几乎成了他最为珍贵的收藏,因为他曾患过流行性脑脊髓膜炎,并且因此而在12岁的时候几乎完全失去了听力。

在患流行性脑脊髓膜炎之前,小哈灵顿只喜欢阅读幽默、漫画作品。由于病痛,他不得不长期卧床。此间他开始尝试创作小说。《杜克·杜利特尔历险记》是他在6岁时完成的作品。那个时候,他也刚刚读完了厄斯金·考德威尔(Erskine Caldwell)和福克纳。

1956年,他在阿肯色大学获得了艺术学士学位;1958年,他又获得了版画艺术硕士学位。1959年,哈灵顿在波士顿大学获得了艺术史硕士学位以后,又被哈佛大学艺术史专业录取,继续深造。但是,他最终没有获得学位。不过此后他先后在纽约州的贝内特学院和佛蒙特州的温德汉姆学院教授艺术史课程长达20年之久。

在贝内特学院任教期间,他结识了住在康涅狄格附近的威廉·斯泰隆(William Styron)并成为好友。后者将他介绍给了兰登书屋的编辑罗伯特·路米斯(Robert Loomis)。1965年,兰登书屋出版了他的第一部小说《樱桃核》(The Cherry Pit)。

他的斯戴莫小说始于1970年出版的《萤火虫》(Lightning Bug)。1972年,他出版了续集《另一个地方是想去的地方》(Some Other Place. The Right Place)。从此,哈灵顿认为他找到了属于他的创作题材。

1989年,他接受《出版家周报》专访时说,“我沉迷其中”。他说他意识到了在那个小小的村庄里有他所需要的一切。

在1975年出版的《阿肯色州欧扎克建筑》(The Architecture of the Arkansas Ozarks)一书中,哈灵顿先生拓展了其叙述的背景,通过描述6代人生活繁衍,讲述了斯戴莫140余年的发展历史。

哈灵顿先生创作风格捉摸不定,在小说创作的各个种类之间跳跃转换。这使得人们很难对他进行定位;也造成了他的作品比较难以畅销。这可能是他从1986年到2008年一直在阿肯色大学讲授艺术史课程的原因之一。他的作品似乎都带有地方色彩,在某些程度上,甚至带有传统色彩。而他的叙述所展开的故事带有神秘的现实主义色彩和元小说的特征,并且几经迂回曲折,延伸进了非虚构作品的范畴。

1986年出版的《我们来建一座城:11座失落的城池》(Let Us Build Us a City: Eleven Lost Towns)就是一部明显的非虚构类作品。书中的主人公是一位耳聋而又酗酒的艺术史教授,名叫哈里根。他和一位名叫金(Kim,这就是哈灵顿夫人的名字)的女士通信。金女士在进行一项阿肯色鬼城的研究。他们达成协议,要合作完成一部作品——就是读者捧在手里读着的这本书。

2004年发表的《共存》(With)的故事是从一组人物的视角来讲述的。而这一组人物并非全部为人类。1989年的那部《斯戴莫的蟑螂》这部讽刺小说里,哈灵顿先生就开始了一套复杂的寓言故事的写作方式。他的这部作品完全围绕蟑螂展开。其中心人物就是一只名叫斯奎尔·山姆·英格勒丢的蟑螂。

1993年发表的《叶卡捷琳娜》(Ekaterina)是哈灵顿先生的一部非斯戴莫小说。这部小说是对《洛丽塔》的彻头彻尾地戏仿——其中的主人公换成了一位女性。

今年9月,哈灵顿先生发表他的最后一部斯戴莫小说《忍耐》(Enduring)。

【本文系依据这篇文章的译编】

纳博科夫:劳拉的原型

如果你对弗拉基米尔·纳博科夫(Vladimir Nabokov)本人的生活经历有所了解的话,你就能够理解为什么在他的小说作品中总是弥漫着挥之不去的死亡和失落的气息。

纳博科夫出生于圣彼得堡的一个富庶的贵族世家。俄罗斯革命之初,他们被迫举家逃亡,在柏林避难。1922年,纳博科夫的父亲,一位自由派人士,在一次集会上为了保护另一位免遭暗@杀而惨遭毒手。在德国纳粹势力逐步强盛的过程中,纳博科夫及其妻儿又被迫流亡美国,过着居无定所、颠沛流离的生活。尽管他远离了俄罗斯,并且成为了一位伟大的英语风格大师,但是流亡者的疏离感和思乡情永远割舍不断,并且时时闪现在他的那些表面上轻松幽默、富有睿智的文学创作之中。

事实上,死亡在纳博科夫的人物身上出现得总是那么迅捷、多样而又不动声色。比如,在那部著名的小说《洛丽塔》(Lolita)中,关于叙述者母亲的死就只是在括弧中用两个词一带而过(野炊,闪电)。而他作品中的其他死因则包括烈火、毒药、滑雪、自杀、汽车事故、扼杀、枪击、各种各样的病痛,以及消防队。真可谓花样繁多。

《劳拉的原型》(The Original of Laura)是纳博科夫生前的一部未完成的作品。作者的遗愿是将这部手稿毁掉。而他的儿子迪米特里在经过了长期的痛苦的抉择之后,决定不听从他父亲的遗愿,将手稿整理出版了。在这部作品中,主人公菲利普是一位作家、神经病学家,也是一位信奉尼采式的行动意志的人。作者把他的死看着是进行自我身体逐步毁灭的一项实践——他从自己的脚趾开始,让自己的身体一点一点地死亡。这是作家试图完全控制其自我全部生活的终极幻想。

菲利普强调说,“通过自我消解达到死亡的过程给人带来了最非同凡响的欣快感”。

据他的儿子迪米特里讲,纳博科夫在他生命最后的日子里,在瑞士洛桑的一家医院期间,就像着了魔似的在索引卡上创作这部有关菲利普的古怪故事。他同时明白无误地告诉他的妻子薇拉说,如果他最后不能完成这部作品,那么《劳拉》就该被付之一炬。

薇拉·纳博科夫(当她的丈夫认为《洛丽塔》将永远不被人理解,而准备将其烧毁的时候,是她救出了《洛丽塔》。)没有去执行这项使命。他们的儿子在回忆时写到,他母亲的拖延是因为她的年老体衰,更是因为她对丈夫的无限热爱。到了迪米特里手中,这项使命又被一再拖延。多年以后的今天,迪米特里觉得,经过了这么多年,他的父亲在天有灵,应该不会反对将《劳拉》公诸于众。

迪米特里出版《劳拉的原型:(死亡当游戏)》(“The Original of Laura: (Dying Is Fun)”)的做法正确吗?那些索引卡真的像迪米特里所说的代表了他父亲的创作精华了吗?这部残缺的手稿包含了一部伟大的、具有开创意义的激进作品的全部要素了吗?或者说,这部手稿是否也像海明威的那些死后出版的手稿一样,只是其全部作品中比较拙劣的代表呢?

无论如何,出版这部未完成的手稿确实会对追求艺术严谨、讲求精益求精的艺术家帮倒忙。在纳博科夫去世后出版的《妖人》(The Enchanter)就是个现成的例子——无论从哪个方面来讲,都完全不能与作家的其他作品相提并论。

然而,这部残缺不全的《劳拉》自然会激起纳博科夫拥趸的无线热情:作家的那些经久不衰的主题和挥之不去的痴迷情思贯穿在菲利普的故事情节之中——菲利普体型肥硕,而双脚却出奇地纤小;他的妻子弗洛拉狂放无忌,纵欲滥交;而弗洛拉似乎就是一个名叫“劳拉”的虚构人物的灵感源泉。

和《洛丽塔》中的女主人公一样,弗洛拉-劳拉也是一个小美人精。她吸引了她母亲的情人的目光。在这部作品中,这个讨厌的男人是一位名叫胡伯特·H·胡伯特的英国人(这个名字自然会令人联想到《洛丽塔》中亨伯特·亨伯特)。和作家早前的许多作品中的主人公一样,菲利普也是一位作家,他在生活和艺术之间的交易反映出了纳博科夫自己试图将生活和艺术完美结合的勉力尝试。

《劳拉的原型》还有其颇具反讽意义的一面,即其作品的形式——未完成的手稿。这会令人想起纳博科夫本人最偏爱的一种表现手法:即所谓一系列奇怪的纸张或者残缺不全的碎片概念。这种手法在他的《洛丽塔》和《灰火》(Pale Fire)中都有经典的运用。这种手法不仅仅是不懈追求创新的纳博科夫所采用的一种聪明的后现代主义的叙述框架,而且也是有关艺术及艺术家关系的一种隐喻,是对神秘莫测的创造力的一种深度思考。

【本文系依据这篇文章的译编】

黑人女权主义作家:萨拉·E·赖特

1969年,出生在马里兰生活在曼哈顿的美国黑人女作家萨拉·E·赖特(Sarah E. Wright)出版了她的第一部小说,《这孩子要活着》(This Child’s Gonna Live)这部由德拉科特出版社(Delacorte Press)发行的作品描绘了大萧条时期生活在马里兰渔村的一位穷困潦倒的黑人妇女及其家人的生活。这部经常与佐拉·尼尔·赫斯顿( Zora Neale Hurston)的作品相提并论的作品的非凡之处在于它通过一位女性的视角来展示黑人的经历。赖特的这一展示手法远远早于托尼·莫里森(Toni Morrison)和艾利斯·沃克(Alice Walker)。

《这孩子要活着》在当时受到了美国国内批评家的一致称赞,是《纽约时报》1969年度的最杰出作品。那一年的早些时候,小说家-沙恩·斯蒂文斯(Shane Stevens)在《时代书评》(The Times Book Review)上发表评论,把这部小说称为一部“小小的经典之作”,又补充道,“萨拉·赖特的成功在于这部小说是对生命战胜死亡的欢庆。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它都是一项给人以深刻印象的成就”。

赖特女士此后再也没有发表过其他小说。2009年9月13日,她在曼哈顿去世,享年80岁。时至今日,在文学圈内,她的那部《这孩子要活着》仍然倍受推崇。遗憾的是,在圈子以外,她却鲜为人知。

当詹姆斯·鲍德温(James Baldwin)、理查德·赖特(Richard Wright)、和拉尔夫·埃里森(Ralph Ellison)这样的黑人作家着力展示黑人男性的生活经历和心路历程的时候,赖特女士的作品是最早关注种族、阶级和性别等各种综合因素的作品之一。1986年和2002年,女权主义者出版社(the Feminist Press)两次重印了这部作品。时至今日,这部作品仍有新版印刷。

当然也不是所有的人都对这部作品推崇有加。批评家欧文·豪(Irving Howe)在《哈珀斯杂志》(Harper’s Magazine)上具文指出这部小说的风格“过于考究”。不过大多数人对赖特女士大量使用诗歌语言,并且当地方言巧妙地融合在一起的语言风格,以及她表述作为黑人、女性、农民和穷人的困境的能力大加赞扬。

萨拉·伊丽莎白·赖特1928年12月9日出生于马里兰州的威提普金。这是东海岸的一个具有历史意义的自由黑人社区。她的父亲是一位采牡蛎的工人;她的母亲剥牡蛎壳,捡谷穗。萨拉几乎有“一打”兄弟姐妹,其中有些童年时就夭折了。她大约在8岁的时候就开始写诗了。

从萨利斯贝里的黑人高中毕业以后,萨拉升入了哈佛大学,在那儿她担任一名报纸编辑。她在毕业前就离开了哈佛。她的丈夫说,那是“因为她确确实实饥饿难耐”。她的父母根本没有钱给她买东西吃。

1940年代后期,赖特女士搬迁到费城,10年后又迁往纽约。在纽约的一座三室的公寓里,她开始着手写着那部《这孩子要活着》。

除了她的丈夫凯以外,赖特女士(私下里,人们称她为萨拉·赖特·凯<Sarah Wright Kaye>)一个儿子、一个女儿,以及其他一些家人和亲戚。

她还留下了一个盒子,里面有一部她的未完成的小说的手稿。这是计划中的三部曲中的第二部。在她创作期间,她从来没有跟别人(包括她的丈夫在内)谈论过她的这部作品。估计这部作品在不久的将来一定会以某种方式与读者见面的。

【此文系依据这篇文章编译整理而成】

激情与暴力

有着“美国文坛黑夫人”称号的乔伊斯·卡萝尔·欧茨(Joyce Carol Oates)是一位有颇多争议的作家。人们对她的高产及风格多变自然褒扬有加;与此同时,对她略带色情意味的暴力描写也颇有微词。在欧茨的作品中,暴力之下总是隐藏着激情,而激情又几乎不可避免地会导致暴力的发生。这一不断重复的主题和无法摆脱的陷阱再一次出现在她的《天堂的小鸟》(Little Bird of Heaven)中。这是欧茨自1964年以来的第57部长篇小说了。

斯巴达是位于美国纽约州北部的一个虚构出来的小镇。《天堂的小鸟》的故事就发生在这里。小说围绕佐伊·克鲁勒(Zoe Kruller)的被杀这一悬而未决的谋杀案展开。佐伊·克鲁勒是一位蓝草音乐歌手,有一个性生活放荡糜烂的坏名声。自从发现她被勒死在床上之后,警察就开始一而再、再而三地拘禁、审问和她已经分居的丈夫德尔雷·克鲁勒,以及她的已婚情人埃迪·迪艾尔。这两名男子都被当作“主要嫌疑人”出现在当地的报纸上。但是他们都没有被审判。人们对到底谁是凶犯也是各执一词。那位戴了绿帽子的丈夫有显而易见的犯罪动机。但是他们的儿子却坚持作证说,案发当时他和他的父亲在一起。她的情人埃迪那天夜里没在家。这是埃迪的那位满腹怨气的妻子在警方搜查了他们家之后向警察透露的一个事实。她也对他提出了一项限制命令,不允许他接触他们的孩子。故事中,围绕这次谋杀案,埃迪的女儿克里斯塔和德尔雷的儿子爱伦也分裂成为两条线,都试图证明他们各自的父亲的清白。

《天堂的小鸟》以克里斯塔的视角开始叙述,并逐步深入到其他方面,出现时间上的跳跃。但是叙事并没有采用因果关系的顺序,而是与这场噩梦相关的逻辑进程。在第二部分中,艾伦·克鲁勒的故事在第三人称的叙述中展开。自从他的母亲离开他的父亲,他也就成了没有母亲的心灵破碎的孩子。他和克里斯塔一样孤独,对爱与温情充满渴望。他身材高大健壮,皮肤黝黑。和他父亲一样,他也被当作是嫌疑人之一。不过人们对他充满同情。他万分不幸地看到了他母亲的尸体——头部遭到过严重的击打。他不顾一切地掩盖这暴力的现场——为了让她看上去更干净一些,气味更好一些,他在他母亲的尸体上撒上了滑石粉,隐瞒的犯罪现场的真相。

《天堂的小鸟》一开始给人以惊悚悬疑小说紧张感,然后慢慢地演变成一种“事实就是如此”式的展示。因为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个案子的侦破仍然是毫无进展。欧茨女士显然对希腊文化颇为偏爱:她把故事发生的地点命名为斯巴达,被害人的名字叫“佐伊”(希腊语中,“佐伊”的意思指“生命”)。和最初的斯巴达人一样,这里的人们也信奉强者为王,崇尚暴力。在这个悲剧中,子女也注定将重蹈其父母的覆辙。所以当我们看到青少年时期的克里斯塔和艾伦就开始一种危险的游戏的时候,我们一点也不感到吃惊。小说中一个非常令人不安的场景是,就在将嗑药后的克里斯塔从一个想要强暴他的男孩手中救下来之后,爱伦就强奸了她。爱伦在过程中粗暴地发泄着他的仇恨,而克里斯塔却将这样的强暴当作激情的最高体现。在斯巴达,激情和暴力是不可分割的一体。欧茨并没有美化这一点,相反,她对这一病理现象寻根求源,从而揭示出欲望所能够产生的蜕变。

当杀害佐伊的凶手最终被揭示出来之后,真相并没有戏剧高潮般的效应,故事反而在平淡中收场。但是对于经过了漫长等待的爱伦和克里斯塔来说,影响是深远的。小说的最后章节中,当我们再见到克里斯塔的时候,看到的是不一样的她。作为律师助理,克里斯塔为那些处于监禁中的男人奔波,努力去证明他们的清白。和他的父亲一样,她的当事人也是由于名声不好而沦为嫌疑对象;他们身体健硕、贫穷无知。某种程度上来看,在她父亲身上所发生的事情对她的影响非常深刻。不过她也离开了那座城镇,离开了那块伤心之地。她的声音也已经变得成熟了。人也变得更加成熟,不再是那个无邪天真的小姑娘了。当她和爱伦再次相遇,当肉体的吸引仍然像过去一样强烈的时候,她意识到当他触碰她的时候有一种说不出的冷淡和凶残。她知道她得离开,趁着她还能够离开的时候离开。

有人指责欧茨的作品有流于故作耸人听闻的趋势。《天堂的小鸟》所展示出来的情感无疑是紧张而又强烈的。克里斯塔的语言也显得有点过于戏剧化了。但是无论如何,欧茨的作品肯定不能归属于情节剧一类。欧茨曾经在她创作的女权主义作品中对男性表示同情,尤其是那些除了使用暴力就毫无权力和其他任何话语权的男性。小说的最后,佐伊的儿子爱伦仍然留在斯巴达,仍然摆不脱他这一类人的悲剧性命运。他不幸成为之类人的活生生的例证。人们仍然可以将相同的标签贴在他们的身上。甚至他们本人也开始忘记了他们是谁,他们可以变成怎样的人。这才是真正的悲剧所在。

【本文系根据这篇文章编译整理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