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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couple reacts immediately after an earthquake struck during their wedding photo shoot at a deserted catholic seminary in Pengzhou in southwest China’s Sichuan province Monday May 12, 2008. Five couples were having wedding photos taken when the earthquake struck, and all escaped without injury. The century-old seminary was destroyed in the quake, which left tens of thousands dead in Sichuan. (AP Photo) 来源: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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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应台:尊重谁的文化差异

再来一篇龙应台先生的作品。这篇文章在四日二日由德文的法兰克福汇报(FAZ)副刊作特稿发 表。文章中至少透露了这样一点:不是所有的中国人都支持威权主义,不是所有的西方人都信仰自由主义。所谓文化差异已经不能够沿着传统的文 化区域分隔去切割。看起来是甲文化与乙文化的差异,往往同时是甲文化或乙文化内部也有的重大分歧,做文化对比时不能不慎重。文章虽是与欧 洲人的辩诘对话,或许对中文读者也提供一个不同的视野。

今年三四月间联合国的人权大会里,欧洲联盟不再和以往一样对中国的人权状况大加抨击,是北京的一次外交胜利。我在想,欧洲政治人物是否已经开始接受一种说辞:“我们中国人和你们不一样,所以别用你们的标准来批评我们。”

中国人不一样

中国人究竟有多么不一样?加州学者张隆溪曾经用了一个例子:小说家博尔赫斯为了彰显中国人民的“不一样”,说他在一部百科全书里读到中国人对“动物”是这样进行分类的:

一、属于天子的动物,二、经过防腐处理的动物,三、已经驯服的,四、乳猪,五、会尖叫的,六、寓言动物,七、无主的狗,八、属于此类的……十一、用骆驼细毛可画出的,十二、以此类推,十三、打翻了水瓶的,十四、远观貌似苍蝇的。博尔赫斯当然是天花乱坠,旨在嘲弄,但傅科却正经八百地去解读博尔赫斯的玩笑。他说,中国人这种“不一样”的思维方式显示出“在地球的另一端有一个文化,这个文化专注于空间秩序;对于事物的复杂性的理解,以我们的归类思维方式,与他们是完全无法进行命名、讨论、思考的。”

中国人的“非逻辑”思维在中国哲学家圈内也是一个争论已久的题目;梁漱溟就曾经强调过中国人重玄学的直观思维。但是博尔赫斯的“百科全书”如此荒诞而竟有人上当,表示“中国人不一样”这个认定在欧洲是如何的根深蒂固。这种认定在欧洲的通俗文化里也非常普遍。

德国南部有个旅游景点, 叫“欧洲乐园” ,有“小意大利”、“小瑞士”、“小法国”等等。每个小国里都有鲜花怒放的庭园、雅致的小桥流水。带着民族风味的房子漆着明亮的彩色、童话中的公主和小矮人随着甜美的音乐向游客微笑、点头。

乐园中唯一不属于欧洲的国度叫做“巴塔维亚之屋”(巴塔维亚是雅加达旧称)。这个亚洲小国嘛,就在一个乌七八黑的水流甬道里,阴森森的。游客坐在小船上,看见的是头戴斗笠、蓄山羊胡的腊制中国人,怪模怪样的亭台楼阁;鳄鱼埋伏水中,长蛇盘身树干对游人丝丝吐信。失火的房子里,一个黄种人强盗高举着尖刀正追杀一个嘶喊的妇女。

“欧洲乐园”所推出的亚洲图像使我想起英国作家德昆西的名著“一个鸦片鬼的忏悔”。“忏悔”中当年最脍炙人口的段落是他对自己梦魇的描述。德昆西的梦魇有一个不断重复浮现的主题: “属于亚洲的种种最恐怖的酷刑和意象。 ”譬如“在中国或印度最常见的热带动物——飞禽猛兽、爬虫、奇花异木”,都以最可怕的形象出现。鳄鱼追咬不放,他逃进“一间中国房子里,里面藤制桌椅的脚突然活起来;鳄鱼那令人恶心的头和邪恶的眼盯着我看。”当他的孩子被他吵醒,他看见孩子“天真”的、“属于人类”的脸庞时,不禁泪下。

“欧洲乐园”所反映的不过是德昆西对欧亚文化差异成见的翻版——欧洲是光明的、理性的、愉悦无邪而安全的,亚洲却是阴森的、非理性的、神秘诡异而危险的。可叹的是,从德昆西到“欧洲乐园”,人类已经走了一百五十年的时光!欧洲人固执地继续相信“中国人不一样”当然有许多复杂的原因,其中之一可能是人们对异国风情有一种自然的向往;神秘而又危险的异国风情较之一般的异国风情又更有刺激性。没有了阴森恐怖的“巴塔维亚之屋”,“欧洲乐园”岂不太无聊了?

两极化的东西文化

中国人对西方人自然也有难以打破的成见。在义和团的年代,许许多多的中国农民深信传教士会拐骗小孩,然后在教堂地窖里挖出小孩的眼珠。到一百年后的今天,仍旧有不少人相信中国人和西方人从人性基本上就完全不同。1997年11月的上海某大报就刊了这么一篇文章:

“中国人深谙兵法,但祟尚和平;我们参战是出于自卫,洋人则爱挑 衅、好杀戮及侵略。

中国人出口他们认为最好的东西;洋人则出口最能获利的东西。

中国人的疆界由民族融合而定;洋人疆界倚靠刺刀和马靴。

中国人讲义,洋人讲利。

中国人教导子女知足,洋人教导子女要求更多。”

黑白二分,简化到这个程度的思考在这里是无需评论的,但是同样简约制式的思考方式却也同时是许多亚洲领袖津津乐道的所谓“亚洲价值”的基础。在“亚洲价值”的架构里,中国文化,一言以蔽之,就是一个群体文化,而西方文化,一言以蔽之,就是一个个人文化。人权观念与个人主义是分不开的,因此它是西方所特有的财产,不属中国传统。结论就是:不能将现代西方的人权标准求诸中国。对中国要求人权的,若是中国人,就是卖国叛徒;若是西方人,就是殖民主义者。这种推论法不仅只是中国的民族主义者爱用,西方许多自诩进步的自由派知识分子——所谓“文化相对论者”,也坚持这样的观点。

这样的观点有两个基本问题。首先,个人主义或者人权观念属不属于中国传统,和应不应该在中国推行人权丝毫没有逻辑上的必然关系。马克思主义显然不属于中国传统,却在中国运行了半个世纪之久。女人缠足显然属于中国传统,却被中国人摈弃了半个世纪以上。所谓传统,不是固定的既成事实,而是不断的突破发生。

第二个问题是,对文化的简化就是对文化的扭曲。中国文化在时间上绵延3000多年,在空间上横越高山大海,在组织上蕴涵数不清的民族,在思想上包容百家学说,还不去提种种巨大的外来影响,譬如佛教。“一言以蔽之”地断言中国传统中没有个人主义,就是完全无视于与儒家并列的种种思想流派,譬如极重个人自由解放的道家。即便是儒家思想本身,又何尝不是一个充满辨证质疑、不断推翻重建的过程?

西方文化发展形成的复杂,同样抗拒着任何“一言以蔽之”的简化。你说个人主义或自由主义是西方文化的胎记?哪一个时期的西方文化?文艺复兴前或文艺复兴后?启蒙运动前或启蒙运动后?你说人权观念属于西方传统?法国大革命前或法国大革命后?个人、自由、人权,在西方文化里也是经过长期的辨证和实验才发展出来的东西,不是他们“固有”的财产。

文化,根本没有“固有”这回事。它绝不是一幅死的挂在墙上已完成的画——油墨已干,不容任何增添涂改。文化是一条活生生的、浩浩荡荡的大江大河,里头主流、支流、逆流、漩涡,甚至于决堤的暴涨,彼此不断地激荡冲撞、不断地形成新的河道景观。文化一“固有”,就死了。

当然,把文化简化、两极化,是挺有用的。它能够清楚地分出“非我族类”,而异我之分又满足了人类天性需要的自我定位与安全感。对于统治者而言,它又是一个可以巩固政权的便利工具。步骤一,他按照自己统治所需来定义什么是“民族传统”、“固有文化”。步骤二,将敌对的文化定义为相反的另一极。步骤三,将他所定义的“民族传统”、“固有文化”与“爱国”划上等号。这么一来,任何对他的统治有所质疑的人都成了“叛国者”,他可以轻易地镇压消灭,往往还得到人民的支持,以“爱国”之名。

代表谁的中国人?

文化多元主义的原则是很吸引人的:不同文化之间确实存在差异,而且我们必须尊重别人保持文化差异的意愿。但是在我看来,问题症结不在“尊重”文化差异,而在“认识”真实的文化差异。好吧,“中国人说,人权观念属西方文化,不是中国传统,所以不适用于中国。”在辩论适用不适用之前,有些根本的问题得先搞清楚。

是什么“中国人”提出这种说辞?他们是统治者还是被统治者?是中国人的少数还是多数?如果是少数,他们有什么代表性?如果是多数,他们待这样的主张是基于什么样的历史事实、什么样的哲学思考、什么样的动机、什么样的权利?

这些问题不先追究,我们从何知道他们所宣称的“文化差异”是真是伪?如果所谓文化差异根本不能成立,就不必再讨论下去了;文化相对论者也无法置喙其中。假使文化差异是真实的,这个时候,作为一个西方人,他可以考虑究竟该如何看待这个差异,而谨记伏尔泰的名言:“尊重不一定是接受。”作为一个中国人,尤其是一个认识到凡是传统就得面临变迁和挑战的中国人,他很可能决定:这个文化传统压根儿不值得尊重,只值得推翻。谁也不会否认,一整部中国近代史就是一个中国传统全盘重估的过程。

但是今天,我们所面对的某些人,从来不曾允许过别人对历史有不同的解释;他们企图在世界上代表所有中国人说话,企图向世界解释什么是中国文化传统,并且要求国际尊重它的文化“差异”,一种由强力定义的文化“差异”。奇不奇怪?

托玛斯曼流亡美国时,记者问他是否怀念德国文化,他答道:“我在哪里,德国文化就在哪里。”他的意思够清楚了:假使硬要一个人来代表德语文化的话,那么那一个人就是他托玛斯曼而不是希特勒。告诉我,哪一个文化相对论者要“尊重”希特勒所宣称的德国文化“差异”?当然,同一个德语文化培育了托玛斯曼也培育了希特勒,但是全盘接受一个由统治者片面定义的文化差异而毫不批判置疑,在我看来不是盲目无知,就是对受压迫者冷酷漠视。

人权观念属不属于中国传统?这个问题和中国人该不该享有现代人权毫不相干。但是在深入探究这个问题时,中国文化和西方文化的多样性与复杂性就会较清晰地浮现出来,两者都不能以简化或两极化来理解和对比。尊重文化差异,是的,然而必得是真正的文化差异,而不是由统治者为了权力需要所设计出来的伪差异,或者是为了满足观光客而想橡出来的“巴塔维亚之屋”一类的变形差异。

我个人并不担忧异国风情和神秘感的消失;真正的文化差异可以提供足够的空间让想像奔驰、好奇心深掘,而不冒扭曲的危险。扭曲一个文化固然可能点燃有趣的“创造性的误解”,却更可能引爆毁灭性的仇恨。

1998年

【这是龙应台的《这个动荡的世界》的后记。转引自:独角兽资讯 发表于 2008-6-8 13:01:00】

龙应台:不相信和相信

我喜欢龙应台的文笔和龙应台的思考。还曾经在读完了龙先生的短篇小说“高健壮的一天”之后,热情洋溢地写下了一篇小小的赏析文字。下面的这段引文来自龙应台的一篇题为“不相信和相信”的短文。读来耐人寻味:

二十岁之前相信的很多东西,后来一件一件变成不相信。

曾经相信过文明的力量,后来知道,原来人的愚昧和野蛮不因文明的进展而消失,只是愚昧野蛮有很多不同的面貌:纯朴的农民工人、深沉的知识份子、自信的政治领袖、替天行道的王师,都可能有不同形式的巨大愚昧和巨大野蛮,而且野蛮和文明之间,竟然只有极其细微、随时可以被抹掉的一线之隔.

曾经相信过正义,后来知道,原来同时完全可以存在两种正义,而且彼此抵触,冰火不容。选择其中之一,正义同时就意味着不正义。而且,你绝对看不出,某些人在某一个特定的时机热烈主张某一个特定的正义,其中隐藏着深不可测的不正义。

曾经相信过理想主义者,后来知道,理想主义者往往经不起权力的测试:一掌有权力,他或者变成当初自己誓死反对的“邪恶”,或者,他在现实的场域里不堪一击,一下就被弄权者拉下马来,完全没有机会去实现他的理想。理想主义者要有品格,才能不被权力腐化;理想主义者要有能力,才能将理想转化为实践。

曾经相信过爱情,后来知道,原来爱情必须转化为亲情才可能持久,但是转化为亲情的爱情,犹如化入杯水中的冰块—它还是冰块吗?

曾经相信过海枯石烂作为永恒不灭的表征,后来知道,原来海其实很容易枯,石,原来很容易烂。雨水,很可能不再来,沧海,不会再成桑田。原来,自己脚下所踩的地球,很容易被毁灭。

二十岁之前相信的很多东西,有些其实到今天也还相信。

譬如文明也许脆弱不堪,但是除文明外我们其实别无依靠。譬如正义也许极为可疑,但是在乎正义比不在乎要安全。譬如理想主义者也许成就不了大事大业,但是没有他们社会一定不一样。譬如爱情总是幻灭的多,但是萤火虫在夜里发光从来就不是为了保持光。譬如海枯石烂的永恒也许不存在,但是如果一粒沙里有一个无穷的宇宙,一剎那里想必也有一个不变不移的时间。

那么,有没有什么,是我二十岁前不相信的,现在却信了呢?

有的,不过都是些最平凡的老生常谈。曾经不相信“性格决定命运”,现在相信了。曾经不相信“色即是空”,现在相信了。曾经不相信“船到桥头自然直”,现在有点信了。曾经不相信无法实证的事情,现在也还没准备相信,但是,有些无关实证的感觉,我明白了,譬如李叔同圆寂前最后的手书:“君子之交,其淡如水。执象而求,咫尺千里。问余何适,廓尔忘言。华枝春满,天心月圆。”

相信与不相信之间,仿佛还有令人沉吟的深度。

本人一年半以前写的一篇评龙应台先生的短篇小说“高健壮的一天”的文章:

性别角色倒置和两性社会关系的反向戏仿

“高健壮的一天”是 龙应台女士2005年的一篇新作。在大陆地区,这篇小说首先在《台港文学选刊》2005年第7期上刊发,此后,《小说月报》2005年第9期进行了转载。顾名思义,“高健壮的一天”浓缩了主人公高健壮日常生活中最具典型意义的一天。在这个由六个生活场景组成的小说中,作者龙应台透过主人公的日常生活及其情感纠葛,为我们营造了一个完全出乎人们意料的世界,并且进而引导人们对当前生活进行重新的审视和思考。

毫无疑问,“高健壮”这个名字是一个男人的名字,也确实指的是一位高大健壮的男人。小说的开篇暗示我们这位的英俊健壮的中年男子也不乏仰慕者。但是,这样一位颇具魅力的男人的所作所为却完全不同于我们头脑中熟悉的魅力男形象。因为很快我们就发现高健壮的一天是这样开始的——倒垃圾、忙早点,把太太美丽招呼好了去上班,然后自己又忙着去照看自己的儿子飞飞。晚上,美丽的父母、哥哥一家、及其妹妹一家来做客,高健壮在厨房里手脚不停,张罗了一桌丰盛的饭菜,自己却不怎么能够挨得上桌子的边儿,时不长地得去忙着照看几个孩子。等到客人们吃完了饭,到客厅看电视去了,他又得收拾整理厨房,忙得不亦乐乎。这不是我们习以为常的贤妻良母的职责吗?怎么成了“贤夫良父”了呢?如果你觉得这也没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那么关于高健壮的太太美丽的描述,则让我们感到既似曾相识又非常陌生。高健壮的太太美丽“是个‘赚面包回家’的人”。每天早晨美丽起床的时候,她都会对躺在身边的男人说“‘你真好命!不需要面对外面人吃人的世界!’他说这话时的语调很奇特,一方面是嫉妒,一方面是鄙夷”。美丽是做工程项目的。她的秘书都是些年轻英俊的男士。她也会不失时机地、充满体恤地勾引勾引他们:向他们暧昧地笑笑,抛抛媚眼,或者在他们的屁股上拍一下、掐一下。而那些美男子们也乐得有这样的机会向他们的上司献媚。美丽还有一位嚷嚷着要她负责的情人李大伟。面对知晓了她的婚外情的萋萋哀哀的丈夫,美丽会很耐心地劝说:“我从来没嫌过你,傻瓜,跟李大伟只是逢场作戏,你也知道嘛,女人有时候是忍不住的,不代表什么嘛!我还是很顾家的,出差都很少,跟李大伟只是一次,酒喝多了,纯粹生理反应,一点感情都没有——你一定要相信我,夫妻同林鸟呀……”,然后再调调情,于是一切归于风平浪静。熟悉吧——我们头脑中的很多家庭中的男性形象不就是这样的吗?陌生吧——因为这里发生了性角色倒置,出现在我们面前的不是我们习惯中的男人,而是美丽这样的女人!

不难看出,龙应台在她的这篇小说中充分地运用了“后现代招式”,通过戏仿男性中心主义社会中的生活模式和一些常见的现象,来颠覆男性中心主义这一意识形态。

传统上人们对于男性和女性认识主要是一种生理决定论的观点,即男人和女人的秉性在一出生时就已经被决定了,女性是柔弱的、多愁善感的、易受伤害的,因此必须被动地臣服于强大的、富有创造性的、理性的男性,男性是主宰、是中心。长期以来,在人们生活的各个阶段,在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这种性别意识都在不断地得到强化。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说“别婆婆妈妈地”,“像个男人!”“男主外,女主内”,“女人头发长见识短”等等,这些其实都是生理决定论和男性中心主义在我们生活中的反映,同时,生理决定论和男性中心主义又在这样的社会氛围中得到进一步的加强。人们总是习惯于把男性和女性与特定的社会角色联系在一起。甚至在婚姻和家庭共同体中,在对待性的问题上,“男女之间的不对称关系更为明显。男人是家庭中的主宰,他有性自由,而这种自由却没有给予女人,对她所期待的是忠诚”。除此以外,女人要伺候好丈夫、照看好孩子、打理好家庭的里里外外。处处以贤妻良母为准则。否则,就会被斥之为“不守妇道”。

而在“高健壮的一天”中,所有以上提及的传统观念全部被彻底颠覆。显然,龙应台为我们营造了一个性
别倒置的世界,甚至连纸尿裤的牌子(“爸爸乐”牌)都在强化我们的这种认识。在这里,女性角色被非常明显地赋予了传统男性角色所具有的性格特征,并且承担了传统男性所扮演的社会角色;而男性则显示出原本人们划定给女性的种种性别特征,以及这些性别特征所包含的社会内含。于是我们看到高健壮是一位典型的“贤夫良父”——洗衣、做饭、看孩子是他的职责。在家里,他要信守“夫道”。他会因为太太的出轨行为而哭闹,但是为了维护家庭的稳定,又能忍辱负重——他认为这就是男人的命:男人是需要爱的,可是“他终究也躲不掉这属于男人的悲情命运”。总之,高健壮身上体现出了原本是占中心地位的男权制度赋予女性的那一套温柔、怯弱、顺从、谦卑等特征。而他的太太美丽则完全体现出了相反的特征。美丽是家庭中的“赚面包的人”。她每天得在职场打拼,表现出非常强势独立的个性。正是由于承担起了养家的重任,她于是也便拥有了在家庭中的主宰地位。这使得她和丈夫之间的关系表现出明显的不对称。是她而不是她的丈夫拥有性的自由。她可以在外面招蜂引蝶,还可以理直气壮地辩称那只是“纯粹生理反应,一点感情都没有”。面对丈夫的“男人的后中年期忧郁症候群”,她表现出的是无奈和不屑。美丽下面说的这段话不仅充分表明了她对丈夫的不耐烦,也充分体现了她在两性关系中的优越的主宰地位,同时也突显出了两性关系之间的矛盾冲突之所在。美丽向她的朋友诉说道,“我说怎么了,日子过得好好的生什么忧郁症?赶流行是不是?他就说我不关心他,不爱他,只爱我的事业。我就说,关心事业不就是关心你吗?没有我天天上班做牛做马,你哪能这么轻松地天天度假?他就说他的日子太闷、太无聊,太缺少自我成长、缺少成就感。我就说,你有一个漂亮的家、两个健康可爱的孩子,你还要什么嘛你——”然后,美丽摇摇头说,“男人哪!”这一声叹息是那样的熟悉(只有一字之差),其所包含的内容也无需赘言。

显然,龙应台的“高健壮的一天”是对当前社会及其两性社会关系的反向戏仿,是对男权意识形态的揶揄,更是对占据主导和中心地位的男权文化的颠覆。通过这样的后现代主义的处理方法,龙应台颠覆了两性社会关系中的中心和边缘、自我与他者的二元对立关系,实现了引发人们对我们的社会和我们习以为常的生活进行重新审视和思考的目的。在性别身份这个问题上,龙应台通过她的后现代主义游戏再一次对传统的生理决定论进行了无情的讽刺和抨击。尽管早在二十世纪中期,随着存在主义理论和后结构主义理论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们认识到“实际上并不存在纯生理学意义上的男女概念,性别问题一直是与历史社会文化密切相关的问题”,但是,长期以来,这种认识常常只被归入女权主义的理论范畴,因而也就常常被人们(尤其是习惯于男权中心主义思维模式的人们)所忽略。而龙应台通过将两性社会关系中的男性/女性、中心/边缘的权力关系颠倒过来,让人们看到了性别生理决定论的荒谬,看到了两性社会关系中的性身份的本质主义的危险性。同时,作为一位女性作家,龙应台站在女性的立场上,对男性进行了肆意的戏谑和嘲讽,甚至直接开玩笑地把男人描写成了“王八”(“现在她整个身子趴在桌面下,只有四肢在桌缘,头伸了出来,你看他像什么”)。

需要指出的是,龙应台对男权社会的戏仿和颠覆仅仅停留于两性关系的问题上,并没有触及更深层次的道德规范和价值体系。在她的后现代主义游戏中,中国传统文化中的“顾家、爱子和忠诚”被完整地保留了下来。而且,通过龙应台对美丽和李大伟两人之间关系的处理,我们可以看出作者的戏仿和颠覆并非要实现什么新的模式的建立,而只是要引发人们对两性社会关系展开重新思考,并且对男权社会所设置的种种规范和准则提出质疑。关于婚外两性关系问题,人们对它的接受度是有着程度的差异的,其中,所谓的第三者的怀孕与否常常会成为问题的关键。一般而言,人们会谴责那些喜欢沾花惹草、生活不检点的人(不管男女),但是,只要不惹出大的乱子,比如怀孕,似乎那还没有超出人们可接受的极限。如果有怀孕这样的事情发生,则问题的性质就会发生改变,就不可以说那只是玩玩而已了。于是当事人也会有意避免此类事件的发生。而作为所谓的第三者则会利用这一点来要挟,或者逼迫另一方就范,或者以此来达到某种目的。因为在这个时候,当事人不仅仅会受到道德上的谴责,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上的义务。所以,尽管“男人,不会怀孕。公鸡,不会下蛋”这样的道理人尽皆知,但是当李大伟怀孕的消息被确认的时候,美丽还是感到了紧张和不安。而美丽所能想到的既可以保证家庭的稳定又可以不至于把事情闹大的最稳妥、最有效的解决办法也是人们耳熟能详的:“大不了花点小钱,把孩子切掉,补他一点,不就没事了吗?”由此,我们不难看出龙应台在两性问题上所表现出来的强烈的道德意识。她没有因为在小说中将两性社会关系的颠倒而忘了让处于中心位置的自我对弱势的边缘的他者承担应有的责任和义务,并接受一定的道德规范的约束。为了这样的目的,她让李大伟这个美丽的小男情人怀孕了。从这个角度来看,龙应台在“高健壮的一天”中通过戏仿男权中心社会而实现的颠覆策略似乎只是为了达到一种让男性与女性进行“换位思考”的目的。虽然作者在叙述过程中,自始至终不动声色,但是其立场已经不言而喻,勿庸置疑的了。

Demeter (大地之母)

这里看到了这首诗歌。非常喜欢,便转录于此。原文那里还有关于这首诗歌的两种可能的解读。其实,包括Demeter在内也可以有不同的理解角度。所以关于这首诗歌的解读当然也是开放的。这里所配的译文不是我做的,我读到它的时候就有,所以也原样保留。不过基本上是按照原文的字面直译。除了把“none too soon”译成“迟迟”似乎不太准确外,其余的字面理解基本准确。当然,对英语诗歌的欣赏主要在于对英语原文的诵读……

我喜欢这首诗。欣赏一下:

Demeter (大地之母)

by Carol Ann Duffy

Where I lived — winter and hard earth 我的居所 —— 冬天和坚硬的大地
I sat in my cold stone room 我住在冰冷的石屋里
choosing tough words, granite, flint 试着用坚硬的语言、大理石,燧石

to break the ice. My broken heart — 打破坚冰。我破碎的心 ——
I tried that, but it skimmed, 我试过了,可它平平滑过
flat, over the frozen lake, 冻结的湖面

She came from a long, long way, 她走了很长,很长的路
But I saw her at last, walking 但我终于见到了,她走着
my daughter, my girl, across the fields 我的女儿,我的姑娘,穿过田野

in bare feet, brining all spring’s flowers 赤足而行,带着所有春天的花朵
to her mother’s house. I swear 来到她母亲的房子。我发誓
the air softened and warmed as she moved, 空气随着她的移动变得柔软而温暖

the blue sky smiling, none too soon, 蓝色的天空微笑着,迟迟
with the small shy mouth of a new moon. 以新月羞涩的小小嘴唇

到那个时候

黄集伟老师在他的“一周语文”里推荐了方方的这首诗。细想起来,我已经有很久很久很久没有读方方的作品了。不过方方这个名字对我一点也不陌生。时至今日,我还是能够记得上中学的时候第一次读方方的一个短篇小说(题目好像叫做“大篷车上”吧,写新时代年轻人的故事的。那个时候方方还是一个很新很新很新的新人呢。)时的情景;还能够记得那个时候跟李同学、王同学交换着阅读,然后又热烈交流的那份热情。冷不丁回头这么一看,都过去这么多年了——岁月如梭啊……

到那个时候
方方

当喧嚣声潮水般退去
当周围的人越来越少
当生活变得庸常

当日子成为自己的
当静夜
当孤独像空气一样弥漫

当别人家正热闹地说笑
当冬夜里一个人站在窗口看雪
当五月十二日下午两点二十八分

当生日
当春花盛开邻居一家人出去郊游
当清明的雨无声落下

当一个人吃着晚餐
当凉爽的风穿过空荡的房间
当中秋

当空空的秋千无节奏地摇晃
当另一个枕头永远失去温度
当病卧在床茶杯里没有热水

当早上醒来习惯地喊着的一个名字
当年关
当人们去关注无数与你无关的事

当你再次进入茫茫人海不再是焦点
当最艰难的时候沸腾地过去
当更加艰难的岁月寂寞着来临

当当……
当到了那个时候
到那个时候
我希望我是你的亲人

我虽然痛过,却没有像你这样的惨痛
我虽然哭过,也没有像你这样的悲哭
虽然没有
但你的惨痛和悲哭也是我的

到那个时候
我请你走到月光之下,
或许你会从那里感觉到我的温暖
虽然很淡,但它却会落在你的身上

到那个时候
我请你伫立窗口向远方眺望
或许你能发现我的目光
虽然很遥远,但它正在向你凝视

到那个时候
我请你在春天远足去
或许你能遇上我
我们一起看漫天碧绿看河水流淌

到那个时候
我请你读一本书,
或许它正是我写的
书中有一个人像你一样孤单而坚强

到那个时候
你的生活若需要帮忙
请你一定说出来让我知道
我的能力虽然微薄,但会尽力

到那个时候
你要想哭就放声大哭
请相信,纵然千里之远,我也能听到
就让我陪着你一起哭泣

到那个时候
你若无助,请想想我,我也正无助着
因我不知道我能为你做什么
就是知道了,能做到的恐怕也不是太多

到那个时候
日子比过去更加漫长甚至残酷
可是生活除了继续,别无选择

到那个时候
请让我陪着你,我们一起走吧
一直走到那个时候被时间掩埋

布鲁克林荒唐事

“布鲁克林荒唐事”是苌苌2008年5月12日写在“思维的乐趣”上的一篇文章,介绍了美国作家保罗·奥斯特的一些相关情况和他的一些主要作品。读完了拿过来放在我这儿,图个方便。苌苌另外还有一篇短文也谈到了相关的话题。

美国作家保罗·奥斯特年轻时住在巴黎,以翻译法国文学作品为生。于是,就说到他的小说受到存在主义作家的影响,这显得挺没劲的。最早看到的他的书是《纽约三部曲》,是他写于1980年代初的作品,那时的他三十出头,野心大于天,正在找寻从法国文学影响到美国文学传统的桥梁。保罗·奥斯特还是爱伦·坡的拥趸,在三部曲之一的《玻璃城》中,他创造了一个侦探小说作家奎恩,一天,他接到一个打错的电话,说找一位名字叫做“保罗·奥斯特”的侦探,他将错就错,揽上了私家侦探的活儿。随后就不断给自己设置稀奇古怪的悬念,终于将自己编制到一种不由自主的行动规程中。

有时读小说,能感到这样的差别,有的作家写下第一句话的时候,面对的是30页纸,有的面对的就是一页纸,他心里没有一个整体的框架,天马行空,今天写完这页,明天再想接下来怎么写。说得再清楚点,你会感觉他仅仅是为填满这页纸而写,这种写法,有过写作训练的人,就觉得太油,至少《纽约三部曲》给人感觉是这样。在《玻璃城》中,奎恩跟踪他的被监视人,不得头绪,就在地图上把他行走的路线勾勒下来,渐渐发觉他每天行走的路线像一个字母。一段时间下来,答案是:THE TOWER OF BABEL—— 巴、别、塔。一个作家可以无聊到什么程度,可见一斑。因为一开始这样的印象,不免对他有偏见。也确实被奥斯特的言词弄得不胜其烦,很难全神贯注地读下去。你以为会了解到一个故事,或者至少像故事那样的东西,但通篇都是些废话,郑重其事地写:“谎言可能永远不会破灭,甚至真理也并不都是真理。”其实言之无物,没完没了。一个章节看过去,看到最后,意识到自己什么都没看进去。

然而,国内有几个很好的出版编辑推崇保罗·奥斯特,他的译作在这一年内,一本接一本地出来,潜意识中,还是一直在默默等待一本可以校正对他的印象的作品。直到不久前,看到《布鲁克林的荒唐事》,这是他很新的一部作品,写于2005年,书名很吸引人,而封面果然就是一张布鲁克林大桥的照片。很多年前,有一部电影,把这座大桥给彻底史诗化了。在《美国往事》中,经常出现在背景画面中的布鲁克林大桥,象征了“面条儿”的成长:当大桥还在打桩的时候(注:大桥实际建造于影片故事发生的40年前),他是个青涩少年,当大桥完工的时候,他成了黑帮领袖,当35年后大桥周围布满了高速公路的时候,只有他和大桥还是老样子。电影讲的是几个布鲁克林混混的人生,一说起来,总是记得穿着黑色大衣的伙伴们,意气风发地走在直冲云霄的布鲁克林大桥下面,也挺伤感的。所以“布鲁克林”在我的字典里更多是代表一种强调群体生活,守旧但也充满生气,脚踏实地但也充满冒险的生活风格,而不是日后,辣妹和小贝的大儿子布鲁克林(因为在纽约的布鲁克林怀上他而得此名),所象征的个性化狂欢。

《布鲁克林的荒唐事》的气息和拍摄于二十多年前的电影是一脉相承的。小说主人公是刚刚退休的内森,在医生下了死亡判决书后回到出生地布鲁克林生活,小说就以内森在布鲁克林的生活为核心展开,穿插讲到他的妻女,外甥,外甥的老板,书店员工,外甥女,美丽女邻居的故事,每个人的故事都引人入胜,如同惠特曼在诗歌《布鲁克林渡口》中写到的:“衣著普通的男男女女,在我看来,你们却如此新奇/多年以后将从此岸渡到彼岸的人,不会想到/此时的我,对于你们是怎样的关切,怎样的默念。”保罗·奥斯特是深得其要领吧,每个人的人生都是精彩的小说,更何况是在纽约。荒唐事也多,又涉及到婚姻伦理、同性恋、邪教、文学争论,故事说荒唐也荒唐,但也合情合理,读来有趣,让我们社会的读者也有所联想和启发。

像纽约或者上海这样的城市,它有一点很迷人。没人问别人为什么来,好像每个人都有点什么要藏着(小说里每个主人公的故事的确如此),多元化的大都会制造了一种亦紧张亦和谐的社会气氛,对新来者有种平等的吸引力,提供给每个人一个生机勃勃的新的开始,它保护着身份完全不同的人。到处都是这样的人:他们不知道自己有多非凡,而这种非凡已经成为一种平凡。布鲁克林相对曼哈顿来说,又是一个生活节奏稍慢,相对悠闲的所在。外甥汤姆是消费过剩后成长起来的一代,是那种典型的“生活无忧便自己找罪受”的年轻人,曾经是名牌大学里才华横溢的学生,每个人都觉得他前途无量,但他的怀疑和内省精神,最终让成了悲观厌世者,强迫自己去体验“苦役”的因素,先是开出租,后来在一个旧书店打工,体重增加,丧失自信,对现实不满意,而理想的女孩出现在眼前时又不敢去碰。书店老板哈里曾经是个诈骗犯,冒险家,诈骗犯也是分境界的,他心怀救世理想,冒险家基因让他从根本上无法长久享受对安逸的生活,最后“天鹅般纵身一跃进入永恒的伟大境界”。书店的另一名店员拉弗斯,是个异装癖的HIV阳性的同性恋者,哈里把他保护在自己的羽翼下。在拉弗斯身上有种强烈的品行,摒弃了虚荣和贪欲。而虚荣和贪欲让大多数现在社会人变得那么脆弱,以至无法抵挡这个世界的种种诱惑。闪现在内森身上的可贵之处,是他懂得包容和尊重别人的生活方式,虽然他自己早年的家庭生活不太如意,但在和亲人、朋友相处的一年间,感悟到人生的真谛,懂得了爱情、亲情和友谊的重要,重新理解生命的意义,以自己的行动帮助别人获得温暖和幸福。

故事发生在2000到2001年之间,背景中也提到了美国大选,伊战,恐怖分子袭击纽约等,当时,奥斯特是对美国的政治和国际问题感到失望的情况下构思这部作品的。美国人向来是乐天派,并且对自己的乐观振振有词。保罗·奥斯特援引电影导演比利·怀特的话说:“当你感到自己开心地仿佛站在世界之巅的时候,你应该写一出悲剧,而当你感到情绪黑暗低沉的时候,就应该写喜剧。”于是奥斯特也想,“现在我要写喜剧。我觉得人类最终还是有希望的,黑暗之中还是能看到光明。”虽然是个好莱坞式的大团圆结局,作者不允许自己悲观,但无法掩饰内心的悲观。内森、汤姆和哈里试图寻找“生存旅馆”,一个内心庇护所,在现实世界中生活不下去的时候可以去的地方。最后通过作者的妙笔生花,在纽约市内解决了,小说中越是“天上掉馅饼”的情节,越是衬托出现实的无奈。

保罗·奥斯特1947年生于新泽西的一个犹太家庭,他的母亲是布鲁克林人,十几年前,他搬回到布鲁克林定居,就住在一栋典型的褐色砖石的楼房里,他的工作室在家附近的另外一套房子里,没有电话,没有电脑,在那里,他进行着写作生涯后期的创作,《幻影书》、《神谕夜》,写电影《烟》的剧本。《布鲁克林荒唐事》中,他写他所熟悉的街区、邻里。有真实的街道,咖啡店,小意大利餐馆的名字。后来同样居住在纽约的译者陈安去拜访作者,奥斯特告诉他,所有人都是虚构的,但只有一个人物例外,就是“美丽的完美母亲”。他在布鲁克林街头多次看到她陪两个孩子等校车,在校车来到之前,他们坐在楼前台阶上,她常用双臂一左一右地搂着孩子们的腰,最触动人的是她搂抱和抚摸孩子的姿态,绝对自如,完全沉浸于那个现在存在并将继续存在的时刻,他从未见过表达得如此深长而朴素的母爱,这令他难以忘怀。看完小说,很同意美国一个书评人的说法:“如果你从未读过保罗·奥斯特的作品,《布鲁克林的荒唐事》是最好的开始。”接下来想找时间,把他其它已翻译出版的作品《幻影书》、《神谕夜》等,重新找出来看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