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不释卷“之扎迪·史密斯

Zadie Smith: By the Book

【野马絮语】《纽约时报》(The New York Times)“书评栏目”(Book Review)里的一个非常有意思的专栏“手不释卷”(By the Book:Writers on literature and literary life)。每期一位知名作家谈文学、阅读及其创作生涯。转载于此。分享给不便翻墙的文学爱好者们。

原文见:The New York Times >Nov. 17, 2016

The author, most recently, of “Swing Time” says the best gift book she ever received was from her dying father, who “gave me his copy of ‘Ulysses,’ along with the confession he had never read it.”

What books are on your night stand now?

I’m on a reading jag after a long period of only writing, so there’s a towering “to read” pile: “Sudden Death,” by Álvaro Enrigue; “Using Life,” a novel by the imprisoned Egyptian Ahmed Naje; “Homegoing,” by Yaa Gyasi; “Heroes of the Frontier,” by Dave Eggers; “The Underground Railroad,” by Colson Whitehead; “Diary of the Fall,” by Michel Laub; “The Good Immigrant,” edited by Nikesh Shukla; “Why Nations Fail: The Origins of Power, Prosperity, and Poverty,” by Daron Acemoglu and James A. Robinson; “Birth of a Bridge,” by Maylis de Kerangal; “Known and Strange Things,” by Teju Cole; “The Little Communist Who Never Smiled,” by Lola Lafon; “The Fire This Time,” edited by Jesmyn Ward; “At the Existentialist Café,” by Sarah Bakewell; “Time Reborn,” by Lee Smolin; “Moonglow,” by Michael Chabon; and let’s say the last four or five novels by Marías, several by Krasznahorkai, and — as always — unfinished Proust. I much prefer reading to writing: I can’t wait.

What’s the last great book you read?

I’ve been unusually lucky recently; I’ve read quite a few. Obviously the final volume of Ferrante, then Ottessa Moshfegh’s razor-sharp short stories “Homesick for Another World,” and Alexandra Kleeman’s stunning “You Too Can Have a Body Like Mine.” I tore through two volumes of “The Arab of the Future,” by Riad Sattouf — it’s the most enjoyable graphic novel I’ve read in a while. I was moved, agitated and inspired by Kathleen Collins’s rediscovered “Whatever Happened to Interracial Love”; Hisham Matar’s “The Return”; an early manuscript of Hari Kunzru’s “White Tears”; and Jonathan Safran Foer’s “Here I Am.” I’ve been meaning to read Dana Spiotta for years, and I’m so glad I finally did: “Innocents and Others” is terrific. John Berger’s “Portraits” is among the greatest books on art I’ve ever read. I had a sort of spiritual experience with it. No, let’s not be coy — I did! It was totally spiritual! But if I have to choose only one, then it’s “Lincoln in the Bardo,” by George Saunders. A masterpiece.

Tell us about your favorite overlooked or underheralded writer.

A Jamaican writer called Andrew Salkey, who wrote a Y.A. novel called “Hurricane” before Y.A. was a term. I remember it as the book that made me want to write. He was the most wonderful writer for children. I just found what looks to be a sequel, “Earthquake,” on an old-books stall on West Third, and I intend to read it to my kids. He died in 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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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惘与挣扎——《白牙》的“离散”主题分析

迷惘与挣扎[*]
——《白牙》的“离散”主题分析

 

1975年出生的扎迪·史密斯(Zadie Smith)堪称当今英伦最富盛名的后起之秀。她在不到10年的时间里创作并发表了三部作品:《白牙》(White Teeth,2000)、《签名收藏家》(Autograph Man,2003)、和《关于美》(On Beauty,2005)。不仅每一部都取得了巨大的商业成功,而且几乎全部赢得了批评界的高度赞誉。《白牙》是扎迪·史密斯的第一部长篇小说。正是凭借此部作品,作者得以成名,其影响已不仅止于英美文学界。在《白牙》面世之后不久,各种奖项便扑面而来:2000年“詹姆斯·泰特·布莱克纪念奖”的小说奖、2000年“惠特布莱德图书奖”最佳小说一等奖、“卫报杰出图书奖”一等奖、“共同体作家图书奖”一等奖,以及“贝蒂·特拉斯克奖”,等等。此外,《时代》杂志还把这部作品收入了《1923-2005〈时代〉百部最佳英语作品集》。可见,《白牙》已经成功跻身经典作品的殿堂。

虽然在作品的出版过程中,商业运作也是其取得成功的重要一环,但是更为重要的当然是其自身的价值。尤其值得注意的是《白牙》这部作品所反映的主题正是当今世界在全球化背景下最引人关注的有关文化的融合与冲突问题。也许与其自身的身份特征有关[1],作者关注的焦点始终是处于这一问题中心的“离散”人群。

所谓“离散”(Diaspora),通常是指某一族群中的个体或者群体在自愿或者被迫的前提下移居到自己本族群常居地之外的国家或地区。和原居住地的文化发展相比,“离散”文化的发展有其自身的独特性。一方面,“离散”者(diasporas)努力保有自己的语言和宗教习俗的传承;而另一方面,他们由于远离了原初的居住地和文化氛围,因而又与本族群文化的发展产生了距离。在2004年澳门召开的“‘离散’研究国际研讨会”上,专家们对“离散”这一概念的基本框架形成了共识,一致认为“离散”人群就是定居在别国并籍以确立其身份的那些社会团体,而他们自身又存在着千差万别的属性(Smith and Stares, 2007: 5)。以此概念为基础,本文将围绕人物对《白牙》中的“离散”主题展开论述。

小说主要围绕琼斯和伊克鲍这两个家庭展开。这两位1945年曾一起为英国在欧洲征战,是生死与共的战友。阿奇鲍尔德·琼斯是英格兰人,萨马德·伊克鲍是孟加拉国人。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后,伊克鲍移民到了英国。两位好友成了邻居。琼斯在一次失败的婚姻之后与移民到英国不久的牙买加姑娘克拉拉结婚。而萨马德·伊克鲍经过了多年在英国的独自闯荡,也终于娶了一位同样来自孟加拉国的姑娘阿尔萨娜。于是我们看到了两种典型的“离散”者家庭模式。而伊克鲍一家则更具代表性。事实上,尽管《白牙》是以琼斯的故事开始,以琼斯的故事结束,但是整部作品的核心却是伊克鲍一家。

通常,对于“离散”者而言,当生存问题仍然是个人生活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时,各种文化、宗教等精神层面的问题往往都会退居到次要的地位,甚至似乎被人们忽略。而当生活渐趋稳定,尤其在第二代出现以后,文化和精神层面的需求则变得越来越重要,随之而产生的矛盾和冲突也会逐渐显露。对于本民族文化的精神需求往往会逐渐增强,或者在经历了某次偶然的事件之后而变得异常强烈。这几乎是“离散”者人群中的一种普遍状况。伊克鲍就是这样的一个典型例证。

伊克鲍有着强烈的本民族文化情结。而他的这种情结在遭遇了一次表面上的情感问题实质上的文化冲突之后变得更加清晰和强烈。伊克鲍有一对双胞胎儿子。生活的压力可想而知。随着孩子们的长大,生活也渐趋稳定。而不如意的夫妻生活使得他有了再次燃烧一下激情的冲动。他邂逅了一位英格兰白人姑娘珀珮·布尔特-琼斯,于是便不顾一切地去实践婚外情给他带来的刺激。他们第一次真正的约会意味深长。珀珮特意给他带来一件礼物。然而,与他想象的浪漫完全不同,情人的礼物竟然是“一把牙刷”(Smith, 2000: 152)[†]。这令他感到错愕惊讶,同时也促使他意识到了自己民族文化情结的存在和牢固。

透过这一带有几分荒诞的细节,读者至少可以领会到这样一个信息——生活的真实其实是冷冰冰的,并没有人们想象的那么多温馨和浪漫。而“牙刷”在这里已经演变成了一个代表文化差异的符号。此前,叙述者已经介绍过,像伊克鲍这样的孟加拉国移民有不刷牙的习惯。珀珮也许真的享受和伊克鲍在一起交谈的乐趣,甚至对伊克鲍本人也算真有志趣相投的好感,但是她却无法忽略伊克鲍不刷牙的陋习。她作为礼物的牙刷其实包含了两层含义:一是提醒伊克鲍他们之间的差异;二是提出进一步交往的前提条件,即要求伊克鲍寻求以珀珮为中心的趋同。引申一步讲,珀珮以牙刷所暗示的交往条件代表了主流文化对想要获取认同的“离散”者所采取的一贯做法,即要求“离散”者寻求向主流文化的趋同。

牙刷也让我们看到了这样一个事实,即伊克鲍和珀珮讲的其实不是同一种语言。雷蒙德·威廉斯对“我们其实讲的不是同一种语言”有过如下的阐述:

当我们说“我们说的其实不是同一种语言”的时候,我们指的是更具一般意义的东西:即我们有截然不同的价值标准,或者不同类型的评价方式;或者我们似有所悟地意识到了能力和兴趣的不同形式和不同分布。在这样的情况下,每一方都在讲着自己最熟悉的语言,但是其用法却大相径庭,尤其当涉及到一些处于争论中的强烈的情感问题抑或重大观点的时候。虽然暂时占据统治地位的一方可能会试图将它自己的语言作为“正确”的用法强加出去,但是,按照无论哪种语言学的标准,没有哪一方是“错误”的。(Williams, 1976: 11) Continue reading

Rules of Writing【续一】

【mabokov按】BTR最近在他的《看得见风景的房间》里翻译介绍了《卫报》上的名作家谈写作戒律的文字。这里是BTR贴出的另外四位作家的写作戒 律。现转贴于此与大家分享。

乔伊斯·卡罗尔·欧兹 Joyce Carol Oates

1。别期待会有“理想读者”——或许会有一个,但他/她在读别人的东西。

2。别期待会有“理想读者”——或许除了你自己,在未来某时。

3。做你自己的编辑/评论者。有同情心但毫不留情。

4。除非你在写一些非常先锋的东西——枝枝节节的、纠结的、“晦涩的”——要注意分段的各种可能。

5。除非你在写一些非常后现代的东西——自我意识的、自我指涉的、“挑衅的”——要注意尽量用简单、熟悉的词,来代替那些多音节的“大词”。

6。记得奥斯卡·王尔德说的:“一点点真诚是种危险的东西,而许多真诚绝对致命。”

7。保持轻松、期待的心情。但——要预想到最坏的情形。

安妮·普鲁 Annie Proulx

1。慢慢写,小心写。

2。为了保证慢慢写,用手写。

3。仅慢慢用手写那些使你感兴趣的主题。

4。通过长年的宽泛阅读拓展写作技能。

5。重写,编辑,直到你获得了最贴切的词/句/段/页/故事/章节。

扎迪·史密斯 Zadie Smith

1。还是孩子的时候,你要尽量读很多书。花在这上面的时间要比其它事多。

2。成年后,试着像陌生人那样读你自己的作品,甚至像敌人那样读,会更好。

3。别浪漫化你的“职业”。你要么能写出漂亮的句子,要么不能。不存在“作家的生活方式”。要紧的只有你留在书页上的东西。

4。避开弱点。但这样做的时候,别对自己说,你做不了的事不值得做。别把自我怀疑打扮成轻蔑。

5。在写作与编辑之间留下足够的时间。

6。避免派系、帮派、小圈子。一群人不能使你的写作变得更好。

7。在一个不连接互联网的电脑上工作。

8。确保你用来写作的时间和空间。 把其他人赶出去,甚至那些对你而言最重要的人。

9。别把荣誉和成就混为一谈。

10。透过手头无论怎样的面纱来讲真话——但要讲出真话。让自己离开毕生的来自于永不满足的伤感。
乔纳森·弗兰岑 Jonathan Franzen

1。读者是朋友,不是对手,不是观众。

2。小说,假如不是作者对于令人恐惧之事或未知领域的个人历险,就不值得写,除非为了钱。

3。永远不要用“然后”(then)作为——连词——我们有“而”(and)作此用途。代之以“然后”,是懒惰或音盲的作家对于一页上有太多“而” 这问题的没有办法的办法。

4。用第三人称写,除非有个真正独特的第一人称声音无法抗拒地出现。

5。当咨讯变得免费而唾手可得,为小说所做的大量研究便随之贬值。

6。最纯粹的自传性小说需要有最纯粹的创造。没人写出过一个比《变形记》更具自传性的故事。

7。你静坐时比追逐时看见更多。

8。很怀疑在工作场所有互联网的人能写出好的小说。

9。有趣的动词很少很有趣。

10。在无情之前,你必须先爱。